规范村级财务管理

07.08.2015  03:28

本报记者杨娟通讯员杨洪波刘辉霞

地处湘西南一隅的湖南省洪江市,2015年迎来“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年”。这让洪江市农村群众心里感觉分外踏实。

财务公开:落实群众知情权监督权

行走在洪江市黔城镇铁坑村1组新建的260多米长的组级水泥路上,村支书黄爱平自豪地介绍说,这是铁坑村干部群众的“民主路”、“连心路”。

原来,这条路是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程序修建的,整个过程做到决议公开和实施结果公开。修路所需的7万多元资金,是由村委会出资6万多元、村里筹资1.5万元解决的。但凡修路花费,从材料费到人工费等一切支出票据,均由村民理财监督小组成员审核,随时接受村民查阅和质询。这样一来,大伙儿心里有数了,路修得宽敞,钱用得明白。

“村里成立监督小组,收支情况每季度公示一次,严格执行一支笔审批制度,1000元以下的开支由村主任签字;1000元至2000元由村支书、村主任联合审批;3000元至5000元由村支“两委”商议后报镇政府把关;5000元至50000元以上的开支由村民小组决议。”该村理财监督小组成员杜松涛介绍说。

有的放矢:规范管理堵漏洞治乱象为进一步加强农村财务管理,洪江市召开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农村财务问题,出台村级财务管理“十条规定”,自实施以来,该市村级财务管理的规范性大为改观。

首先是村级银行账户管理切实加强。除个别乡镇外,各乡镇均按要求分村开设村级银行存款账户,彻底杜绝违规调度村级资金行为。

其次是村级收入管理明显好转。各乡镇督促村级组织将各项收入及时存入村级专用存款账户,确保村级收入全额纳入代理服务中心核算和监管。村级收入不入账、白条抵库的现象基本消除。

再次是账务处理的规范性有效提升。财政所接管村账后,及时出具财务报表,村账中票据不规范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落实到位:阳光财务好制度靠执行

据了解,该市规范村级财务管理,还包括规定每月5日前,要将村干部工资定期足额打到工资卡上。同时,还包括鼓励和支持村级组织利用本村自然资源、区位优势、产业特色等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等方面的内容。

为确保村级财务“十条规定”落实到位,今年4月,洪江市财政局抽调得力财务人员,组成4个检查组,采取集中检查方式,对全市316个行政村一季度财务展开全面检查和统一评分,对排名后10位的行政村下达整改通知,并约谈相关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