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规院:集中评审32家单位植被恢复费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02.09.2016  16:16

根据省林业厅安排,省林规院承担了全省2016年度植被恢复费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审查工作。为确保2016年度植被恢复费建设项目的及时批复和审查工作顺利开展,省林规院邀请省内相关专家,于8月27日对贵阳、遵义、六盘水3个市及贵安新区、省直管的威宁县,共32个单位完成的实施方案进行了集中评审。

评审会为期一天,在两个会场同步进行。专家组认真听取各项目实施单位对森林植被恢复费项目实施情况、资金使用计划、造林树种、造林地块选择、种苗安排等相关情况汇报,在提前审阅实施方案文本的基础上,对重要技术指标、方案可操作性等提出修改意见。

会后,省林规院将对与会专家的意见进行梳理,于9月1日前反馈项目实施单位,各实施单位根据修改意见进一步完善后按程序上报,确保项目按计划、按要求全面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