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认真落实国务院大督查问责整改要求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01.02.2016  17:04

2015年5月下旬至6月中旬,为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国务院组织开展了第二次大督查,发现和指出了贵阳市、遵义市、安顺市、铜仁市、黔东南州、黔南州、黔西南州等7个市(州)在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医疗卫生等民生领域存在的不落实、不作为等问题。

这些问题主要是:保障性住房不能按时竣工验收、分配入住问题1项,涉及保障性住房30855套。未按规定用途使用专项资金问题36项,未按规定用途使用企业债券资金问题3项,预算安排偿还保障性住房项目贷款本息资金结存、虚报套取专项资金、农机购置补贴拨付审批时间违规超期、骗取医保基金等问题各1项。

贵州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问责工作,要求认真逐项抓好整改落实。省政府有关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组织有关部门开展核查。

经国务院审核同意后,省政府责成有关地区和部门依法依纪对92名责任人进行了问责。给予党政纪处分59人,给予免职、解聘和诫勉谈话、批评教育等处理33人。其中,厅级干部2人、县处级干部27人、乡科级及以下干部38人、企业负责人及工作人员25人。贵阳市针对保障性住房不能按时竣工验收、分配入住问题,成立了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保障性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日调度、周分析、月汇总”工作机制,确保2016年6月30日前保障性住房达到竣工验收及分配入住条件。目前,骗取的医保基金已全额追回,其他42项问题已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