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让“注胶虾”总是卷土重来【长城时评】
17.07.2015 18:41
本文来源: 贵阳新闻网
日前,温州市民郑女士在瑞安城区南门农贸市场购买了3只大虾,回家后发现大虾体内竟然被注射了不明胶状物。当日下午,瑞安市市场监管局玉海所介入调查,当事水产摊贩已退还郑女士100元购虾款。(7月17日《现代金报》)
近年来中国的食品安全问题,可以说是“按下葫芦浮起瓢”,几乎没有消停过,而且让人防不胜防。如今再现的“注胶虾”会不会像以往那样“始于喧嚣”,“终于寂静”,最终会随着舆论的冷却而不了了之?就像发生在温州市的“注胶虾”事件,消费者投诉以后,当地市场监管局不过是协调商贩把购虾款退回给了消费者,然后就没有了下文。
众所周知,我们的食品安全监管涉及质监、工商、卫生及农业等多个部门,分管从产到销的不同环节。理论上,这些部门应该是“分段监管”,也应做到“无缝对接”,但遗憾的是,因为现实中责任划分不是特别明确,结果导致各部分之间的互相推诿扯皮成为一种常态。监管不力也值得追问,然而就个体事件来说,把其单纯指向于监管未免有些偏颇。食品安全离不开行政监督的作用发挥,也需要其在其间扮演重要角色,形成全民共治才能真正实现局面的改善。所以,在这种强大的力量下,作为第一责任人的商家和第二责任人的监管者,都会如履薄冰,小心翼翼。
食品安全大于天。其实我们可以借鉴国外的食品安全体系,在除了规模和集中化的生产之外,完善的检测检验技术支撑,强大的监管机构,还有公众权利意识的提升。消费者个体的识假防假能力可以保证他们对造假行为进行初步识别,再加上公益诉讼和民间组织的极大活力,使得民间维权的能量十分强大,不仅可以通过诉讼让造假者付出惨重的代价,也会让监管不作为者为此付出应有的成本。(裴亚桥)
本文来源: 贵阳新闻网
17.07.2015 1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