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论语》的德治思想谈司法的公正廉洁

22.08.2015  13:51

               

 

论语》作为“四书”最重要的著作之一,是家喻户晓的传颂经典,通篇的仁政德治思想更是成为历朝历代治国安邦的得力宝鉴。 今年5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中日友好交流大会上引用了《论语》里的一句话“德不孤,必有邻”,意思就是有德之人不会感到孤单,必定会有志同道合之人与之为伴,小到一个人,大到一个国家,仁德思想都在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用孔子的话说,就是“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意思就是以道德原则治理国家,就像北极星处在一定的位置,其它星辰都环绕着它、拱卫着它。如果一个法官心怀仁德,办案追求公正廉洁,那么必然会受到广大群众的称赞和拥戴,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如果一个法官不讲仁德,不为老百姓着想,不考虑当事人的诉求,一味追求办案的“速度与激情”,甚至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逾越雷池,铤而走险,最终只会让老百姓对人民法院司法的公正廉洁失去信心,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也会大打折扣,也只会让自己落入万劫不复的犯罪深渊。 子曰:“礼之用和为贵”,同时提出“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早在春秋时期孔子就已经提出了和谐思想,孔子主张用礼仪制度来约束和规范人们的思想和行为,从而实现社会的和谐发展。然而现实中不少礼尚往来这一传统习俗被那些不法分子利用,他们在“传统习俗”的“掩护”下,假借 “拜年”之名,行送礼行贿之实,“礼”越送越重,其“内涵”已远远超出传统意义上的范畴,从十八大以后纷纷“落马”的高官、高管的案例中我们不难发现,不少官员平时还能真正做到拒腐防变,不碰“高压线”,坚决抵御“糖衣炮弹”的袭击,但在“逢年过节,礼尚往来”中却思想麻痹,放松警惕,进而被“礼”击倒,被“礼”击垮,平时廉洁自律的千里之堤,就这样溃于“礼”穴。子曰:“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在其中矣,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用从江本地俗语来说就是要做到“穷得硬棒,饿得新鲜”。不义之财,绝不能拿,手莫伸,伸手必被捉。 2012年2月14日,一位官员在遭到一名商人的实名举报之后说过这样一句话“在贵州省范围内,能告倒我的人还没生出来。”结果一年零三个月之后,就被立案调查,他就是黔东南州原副州长洪金洲,他在16年间收受贿赂380余次,金额多达3900多万元,另外还有3125万余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他也是从最少的一次4000元收起,直到最大一笔583万元,古话说得好,“一日一钱,千日一千;水滴石穿,绳锯木断。”“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犯罪的深渊并不是一步就完全跨进去的,但是如果人生的方向把握得不好,第一步的错误迈出就注定了最后的结局。“温水煮青蛙”的道理,让我们时刻做到居安思危,思则有备,有备无患。不要什么都“无所谓”,不要在人生的悲剧出现后说“我以为”。 公则生明,廉则生威。作为国家审判机关,法院更应做到公正廉洁,每位法官都要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子曰:“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  不修身,何以齐家?何以治国?何以平天下?我们要从自身做起,“静以修身,俭以养德,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要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抵得住诱惑,培育自己高尚的道德修养,在任何时候都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树立自己“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的高贵品质,确保司法的公正廉洁,让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在阳光下运行。以“铸廉行动”的开展为契机,营造“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的良好环境,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黑夜给了我们黑色的眼睛,我们一定要用它来寻找光明!人民赋予了法官神圣的法槌,法官一定要用它来敲响公平!

王世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