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成为环保部推荐第二批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机构

14.03.2016  12:57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实行最严格的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的精神,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方案》有关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机构建设要求,充分发挥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对环境司法、环境监督管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试点等工作的技术支撑作用,满足社会对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的需要,近日,环境保护部公布并正式下发了《关于印发<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推荐机构名录(第二批)>的通知》(环办政法〔2016〕10号),贵州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成为我省首家入选的推荐鉴定评估机构,这将为推进我省生态文明建设,严格环境管理和环境司法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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