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评:别再让女童因罪恶的“魔掌”哭泣!
“关注女童权益”系列评论之一
黄 锐
10月11日是“国际女童日”,今年的主题是“女童进步就是可持续发展目标的进步:切实维护女童权益”。安全权益,就是女童诸多权益中一个很重要的方面。
女童,本应是等待灿烂绽放的“花蕾”,然而,生活中,我们却时常听到“花蕾”在哭泣。
据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女童保护基金不完全统计,2013年至2015年,全国被媒体曝光的性侵儿童案共968起,其中,受害儿童超过1790人,这一数据尚不包括表述为“多名儿童”等概数的情况。
数字和曝光的案例触目惊心,而这,恐怕还只是冰山一角。
新华社记者几个月前曾赴北京、吉林、湖南、青海、江西等地就性侵儿童话题展开调研,调查报告中严峻而沉重的现实引起社会舆论的广泛关注,也刺痛了公众的心。
——熟人犯罪。在媒体曝光的案例中,伸向女童的罪恶之手,多出自她们的老师、邻里甚至亲人。尤其在农村,由于家长监护的缺失,留守女童更是成了施害者眼中“最好欺负的对象”。熟人犯罪之后,或哄骗,或胁迫,“这是我们之间的秘密”成了让罪恶隐形的“魔咒”。
——家人沉默。监护人的懦弱,取证的困难,对司法的不信任……诸多因素影响下,很多受害人家庭面对罪恶选择了沉默或者“私了”。殊不知,这样的选择最终只是成了对施害者的“纵容”,之后可能还会有更多的家庭面对同样的遭遇。
——社会偏见。周围人异样的眼光,不仅也让很多家庭在勇敢揭开疮疤惩治“恶魔”和扯块“遮羞布”掩盖罪恶之间选择了后者,而且还会给受害女童带来不可磨灭的心理创伤。原本遭遇性侵就会对女童的成长造成极大影响,她们容易患上心理疾病,甚至可能会产生人格障碍,如果此时社会的偏见再加诸其身,后果只会更加严重。
——教育缺失。目前我国中小学在性教育上还有很大的空白,很多孩子甚至对隐私部位的概念都不太清楚,尤其在农村,有调查显示,80%的留守女童没有接受过性安全和法律教育。很多家长也在孩子的教育问题上谈“性”色变,从未对孩子讲过预防性侵害的相关知识。
——法制之痛。面对一些现实问题,我们往往难以拿出有效的、专门的法律、法规予以惩戒,即便有惩戒,力度也远远不够。在多起性侵儿童案中,施暴人员被判刑,但民事赔偿一直微不足道。以2015年吉林市吉纤幼儿园园长强奸女童案为例,受害者仅得到1098元的治疗费和鉴定费。
警钟已然敲响!为了让“花蕾”们不再哭泣,我们必须为她们编织一个更加立体而牢靠的安全网。
日常加大对女童的防性侵教育,让她们懂得如何更巧妙地保护自己;加强家长、学校、社会三方面监管,让罪恶找不到可滋生的土壤;改变陈旧观念,让受害女童更多感受到来自周围的关爱,而不是偏见;更好地普及法律知识,让女童和她们的家庭能勇敢地站出来,不再沉默;建立一套专门的社工制度,随时跟踪受害女童心理状况,及时疏导,避免悲剧发生;尽快完善关于女童保护的法律法规,提高专门性和有效性,同时加大对施害者的惩戒力度,加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