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给领导发短信被拘”让谁反思

26.09.2014  14:17

一名从事外贸生意的黑龙江商人,近日指责当地警方在他向相关部门递交材料后将他拘留,他认为自己遭到了报复。这名商人称在当地的一次招商中被骗,损失巨额财产,他因此实名举报了此事,认为其中可能存在“保护伞”。黑龙江庆安县警方表示,该商人王喜春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是因为他向县市领导发威胁、恐吓短信,干扰了他人的正常生活。(9月25日《南方都市报》)

发送威胁、恐吓短信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确实涉嫌违法,被拘留纯属咎由自取。可令人不解的是,商人已因此被拘,涉事官员却对此表示并不清楚。官员如此“心虚”的表现,让公众的好奇心更加膨胀。既然一对一发送的短信能被警方知晓,并且以此为由将商人拘留,涉事官员又怎会不清楚,煞有介事“安排警方人士给出答复”呢?

实际上,商人承认给庆安县委书记等官员发了短信,但否认短信存在威胁、恐吓的成分。他认为,之所以找政府解决此事,是因为在当地的招商项目中被骗。很显然,该事件涉及两个方面的问题。其一,商人发给领导的短信,到底是正常反映诉求,还是确有威胁恐吓内容?如是前者,公民有向各级政府及领导反映问题和表达诉求的权利,政府和官员对此应持欢迎态度,有责任、有义务及时回复,并不遗余力为其解决问题。现在,很多地方公开了领导的联系方式,目的就是为了畅通官民沟通渠道、更好地走群众路线;如系后者,也应慎重对待,起码应搞清楚对方为何行为偏激,并且其行为是否已经严重到了要交由警方处理的程度。若并非恶意为之,作为政府领导应具有一定的容人雅量,特别是动用警力应慎之又慎。其二,商人所谓的“招商被骗”是否属实,特别是该项目是否确为政府招商引资的项目?如果是,政府必须为此承担责任,而不能以任何方式逃避推脱。

短信是否有威胁、恐吓成分,不妨请官员或当地警方晒晒商人发的短信,让公众判断一下。同时,更应查明并公开:商人为何会给官员发短信,这背后还隐藏着什么深层次的问题。我们最不愿看到的,一是地方政府工作存在失误,给百姓带来了损失,却不知反思;二是人为堵塞言路,造成官民沟通不畅,以至于激化矛盾、造成不安定因素;三是工作态度粗暴、滥用公权,甚至不惜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倘若在这一事件中,政府与个人打嘴仗,仅停留在“自说自话”的层面,最后的结果,只能让此次“短信事件”因为政府的某些行为,不仅让个人受伤,更让政府的自身形象受伤。(乔志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