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转变“以我为主”的治理思维
时隔4年,江苏睢宁县再次被舆论包围。此次引爆舆论的,依旧是“信用”二字。
据报道,睢宁县4年前推出大众信用评级制度,将该县居民划分为几个等级,且将闹访等行为纳入信用评级。该新政一推出即遭遇质疑,被指发放“良民证”。尽管有质疑,4年来,这项关乎睢宁每个人的信用制度,竟然还在执行。
睢宁县的信用评级为什么会惹来诸多质疑?一是评价标准经不住检验;二是地方政府主导下的信用评级带有强烈的管制色彩;三是与民众息息相关的信用体系显得封闭不透明。
没有科学的标准,就没有合理的信用判断。而信用评价的指向,直接反映制定者的主观意志。正如,按照睢宁规定,招商引资可获加分,闹访、缠访将扣分,且个人信用较低级别的人,政审类考察、政策性扶持、救助项目等原则上不予考虑。暂不论招商引资和闹访、缠访跟信用有什么关系,单就从信用评价的导向上来说,就给人一种强烈暗示:信用标准在这儿已成为政府管制民众的手段和方式。如果不做一个“听话、老实、安分”的人,你的信用等级就会被悄无声息地降低,还将影响到个人的正常工作、生活。
睢宁县大众信用评级制度所暴露的问题,与其说是信用评级的随意、滥用,还不如说是一些地方政府治理能力不足,治理思维落后的表现。在信用越来越受珍视的社会,征信机制被认为是约束社会信用的好办法。但征信体系要想被人接纳,前提应该是建立在第三方机构的评估上,而不能是政府部门自说自话,甚至闭门造车。从睢宁县这个例子来看,在信用评价这件与民众息息相关的事情上,没有民众的参与,没有民众的意见,甚至大多数人不知晓。如果地方政府在大众信用评级制度上自导自演,自设红线,自定奖惩,这样“以我为主”的姿态是不会受群众欢迎的。
事实上,“以我为主”的陈腐思维在我们一些地方也还存在。有的地方有的部门只是一味想着管制、管理,而不是立足服务、疏导,有的甚至越过公权的边界,干预私权。转变“以我为主”的落后思维,关键是要恪守权力的边界。什么该为,什么不该为,地方政府要心中有数,既不能无为,更不能乱为。充分尊重民众的知情权,让民众参与到社会治理中来,也有利于监督权力,规范权力的运行,避免公权肆意延伸。(艾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