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推行行政诉讼案件跨区域相对集中管辖

01.05.2015  11:20

  4月30日上午,贵阳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启动贵阳市行政诉讼案件跨区域相对集中管辖工作,决定自5月1日起,贵阳市10家基层法院的全部新收一审行政诉讼案件统一由云岩区、南明区、观山湖区三家基层法院统一受理。

  据贵阳中院新闻发言人雷让介绍,实施行政诉讼案件集中管辖,可实现司法审判区域与行政管理区域的有限分离,有效避免行政诉讼案件审理中的不当干预,也能倒逼和促进依法行政,切实解决当前“民告官”案件存在不同程度的“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等问题。具体的行政诉讼一审案件最终确定由云岩区法院、南明区法院、观山湖区法院承办,这三家法院是贵阳市集中管辖行政诉讼案件的基层法院,由云岩区法院管辖原观山湖区、乌当区、息烽县、开阳县法院管辖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南明区法院管辖原云岩区、花溪区和清镇市法院管辖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观山湖区法院管辖原南明区、白云区和修文县法院管辖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记者李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