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日报》:贵州省营改增改革试点全面推开 37万纳税人将直接受益

23.03.2016  12:11

    2016年3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方案,明确自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基本内容是实行“双扩”。一是扩大试点行业范围。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4个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自此,现行营业税纳税人全部改征增值税。其中,建筑业和房地产业适用11%税率,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适用6%税率。这些新增试点行业,涉及贵州省纳税人近37万户,是前期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总户数的5倍;年营业税规模约350亿元,占原营业税总收入的比例约92%。二是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继上一轮增值税转型改革将企业购进机器设备纳入抵扣范围之后,本次改革又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无论是制造业、商业等原增值税纳税人,都可抵扣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

      营改增作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前期试点已经取得了积极成效,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覆盖面更广,意义更大。一是实现了增值税对货物和服务的全覆盖,基本消除了重复征税,打通了增值税抵扣链条,促进了社会分工协作,有力地支持了服务业发展和制造业转型升级。二是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比较完整地实现了规范的消费型增值税制度,有利于扩大企业投资,增强企业经营活力。三是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负,是财税领域打出“降成本”组合拳的重要一招,用短期财政收入的“”换取持续发展势能的“”,为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迈向中高端水平打下坚实基础。四是创造了更加公平、中性的税收环境,有效释放市场在经济活动中的作用和活力,在推动产业转型、结构优化、消费升级、创新创业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方面将发挥重要的促进作用。

      目前,全省国税部门正为此积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贵州省国税局制定下发了《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与贵州省地税局及时完成试点纳税人数据交接,召开了全省国税系统动员部署大会。试点准备的时间紧、任务重。为了确保试点的如期顺利推进,帮助纳税人尽快做好试点准备、平稳实现税制转换,各市州国税局在省国税局的统一部署下,按照接得住、管得好和能开票、会申报、服务质量不下降的工作目标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积极与地税部门沟通配合,开展试点纳税人的征管数据核实、确认、档案交接以及一般纳税人登记等征管准备工作;二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营改的政策文件和配套操作办法公布后,分批次做好对试点纳税人政策、开票和纳税申报培训辅导,以及税控器具的发放、安装,确保试点纳税人懂政策、能开票、会申报,帮助试点纳税人适应新税制、遵从新税制、获益新税制。三是税务部门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合理设办税服务窗口,开设绿色通道,给纳税人提供更便利高效的办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