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关于进一步复制推广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的若干意见》
11月1日,省委副书记、省长孙志刚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在审议《关于进一步复制推广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的若干意见》时,孙志刚指出,国务院批复同意设立贵州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各方倾情支持贵州脱贫攻坚,为我省扩大开放、加快发展带来重大机遇。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创新,抓紧出台复制推广上海自贸区改革试点经验具体实施办法,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要加快形成更加优惠的开放政策体系,主动出击、下大力开展招商引资,为全省脱贫攻坚、同步小康注入动力活力。
一、《
意见)
的
起草过程
9月13日至14日,
陈敏尔书记、孙志刚省长率贵州党政代表团在上海考察期间,对进一步复制推广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作出重要指示。
9月26日至
2
7日,秦如培常务副省长、卢雍政副省长率省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赴上海学习上海自贸区改革试点经验,形成
《省政府代表团学习复制上海自贸区改革试点经验考察报告》呈送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根据敏尔书记、志刚省长重要指示精神,
如培常务副
省长、雍政副省长要求省政府办公厅抓紧组织起草推广复制上海自贸区改革试点经验的文件。相关副秘书长组织相关部门成立起草组,对省商务厅起草的
《意见》
初稿进行修改完善
后
送省有关部门和单位征求意见。
在充分吸纳
各单位反馈的意见
的基础上
形成了《意见》送审稿。
二、《意见》的总体考虑
今年
3月,省政府印发了《贵州省推广(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工作方案》(黔府发〔2016〕8号),在黔府发〔2016〕8号文件基础上,《意见》在起草过程中再次对最新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和贵州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试点示范政策进行梳理,坚持实用、管用、可行的原则,文字上力求简练,不“穿靴戴帽”,作到“三写、三不写”。即:写国家赋予我省的试点示范改革事项;写我省目前具备复制推广条件的改革事项;写我省发展需要、通过向国家争取可以实施的改革事项。不写之前省委、省政府文件已经作出明确安排,部门正在推进的改革事项;不写我省目前尚不具备复制推广条件的改革事项;不写部门常规性的工作任务。
三、《意见》的主要内容
《意见》共四部分十七条,分别对投资、贸易、金融开放创新、政府职能转变作出了规定。其中第一部分
“创新投资登记管理制度”共四条,第二部分“创新贸易管理服务机制”共四条,第三部分“推进金融开放创新
”
共五条
,第四部分“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共四条。
本次省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
《意见》,
会后将根据会议讨论意见,对文件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请省政府正式印发实施。商务厅党组书记、厅长季泓出席会议并作《意见》起草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