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河县环境保护局加强企业环境保护诚信管理权力清单清理 推进企业环境保护诚信管理工作
28.10.2014 17:25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剑河县环境保护局根据《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贵州省企业环境保护诚信管理实施意见》等规定,积极加强企业环境保护诚信管理权力清单清理推进企业环境保护诚信管理工作。一是清理出适用范围。将环境保护部公布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和重污染企业、产能严重过剩企业等10类企业列为环境保护诚信管理的重点对象。二是清理出分类标准。根据企业遵守环保法律法规情况,将企业分为一类(环保诚信企业)、二类(环保良好企业)、三类(环保警示企业)、四类(环保严管企业)。三是清理出监管措施。对一类企业(环保诚信企业),发放“环境保护诚信企业绿牌”,日常监管以例行检查为主,建议项目监管部门在项目批复、专项资金补助等环境行政工作中给予此类企业大力支持。对二类企业(环保良好企业),向企业发放“环境保护良好企业蓝牌”,除完成例行检查频次外,主要依靠在线监控、监督性监测和企业自查报告实施监管,鼓励企业自查自律,守法守信,提高自我环境管理能力。对三类企业(环保警示企业),向企业发放“环境保护警示企业黄牌”,在加强现场检查的同时,充分利用在线监控、监督性监测数据及时监控企业的排污情况。发现企业环境违法问题后,及时进行调查取证,同时向企业发出警示,要求企业立即整改。对四类企业(环保严管企业),向企业发放“环境保护严管企业红牌”,严格环境监管执法,增加现场监管频次。以现场检查为主要手段,以在线监控、监督性监测数据为辅助手段。发现企业环境违法问题后,应及时进行调查取证,从重从快进行处罚。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28.10.2014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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