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不合理交通标志

02.03.2015  13:29

省十二届人大代表赖妙宽表示,目前城市道路部分限速标志、道路标志线和指示路牌等设置不尽合理,应进行调整。例如限速标志,目前城市道路的设计车速依据规划的道路类别和设计标准确定,主干路30-50km/h,次干路20-50km/h,支路更低,与目前的路况和汽车性能明显不匹配,绝大多数车辆行驶速度会超过。新交通安全法实施后,超速处罚更加严格执行,处罚发生率很高,这就造成了一些过低的,不符合实际的、浪费道路资源的限速标志成为严格执法中的不合理、不和谐因素。此外,一些道路标志线和指示路牌没有留出合理的距离,驾驶员往往靠近了才发现走错路,被迫临时变道,造成违法,处罚频频发生,从而引起群众不满。

为维护法律和交通执法的严肃性,给人民群众一个清晰的、合理的遵守空间,建议尽快调整不合理的交通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