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将调整完善民族团结和睦指数指标内容

21.05.2015  20:19

  根据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快全面小康建设的新要求,省小康办将对贵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计监测指标体系中的“民族团结和睦指数”、“环境质量指数”、“县域经济发展活力指数”三项进行调整和完善。

  “民族团结和睦指数”将在原有“未发生重大民族纠纷事件”、“开展民族政策四项教育和六进活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三项指标基础上,增加“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一项指标内容,主要体现省委领导同志提出的“全面实现小康,一个民族不能少、一个县不能少、一个乡镇不能少”的部署和要求。

  目前,有关该项指标调整完善的具体内容正在拟定和征求意见建议中。调整后的指标权重不变,仍为“4%”,指标标准值不变,仍为100%。具体指标体系方案内容将以省小康办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