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调整销售电价 减轻企业电费负担

21.04.2015  19:34

  4月20日起,按照国家电力体制改革的相关精神和煤电价格联动机制有关规定,贵州将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实施工商用电同价,省内商业用电、非居民照明用电价格大幅下降。

  “工商用电同价的推行,将显著降低服务业企业用电成本,切实增加企业盈利能力,给我省服务业、商业企业带来巨大实惠,对营造更好的服务业发展环境,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投入服务业领域,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具有积极推动作用。”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说。

  此次贵州电价结构性调整主要有三个方面的措施。一是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推动销售电价结构调整。根据近年来我省发电用煤价格下降实际,按照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对应电煤价格下降幅度,我省下调燃煤发电上网电价每千瓦时1.04分钱,并与销售电价进行联动,推进省内销售电价结构调整,降低电力用户用电成本,促进经济增长,有扶有控调整产业结构。

  二是取消部分行业优惠电价,促进用电价格公平。分步取消中小化肥生产用电优惠电价,2016年4月20日起全部取消电价优惠,按相同用电类别的工商业价格执行;取消大工业用电中的“电炉铁合金、电解烧碱、合成氨、电炉钙镁磷肥、电炉黄磷、电石”生产用电优惠电价,电价按大工业用电价格执行。上述政策的执行,将进一步减少我省电力用户之间的交叉补贴,促进用户用电价格公平。

  三是简化用电价格分类,实施工商用电同价。大幅降低“商业”、“非居照明”用户用电价格,把现行“商业”、“非居照明”、“非工业及普通工业”三类用电归并为“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实现工业、商业用电价格统一。工商用电同价后,我省商业用户用电价格水平每千瓦时降低0.231元,降幅约25%;非居民照明用户用电价格水平每千瓦时降低0.136元,降幅约16%。(王璐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