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基政司陈越良司长到我省调研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工作

15.08.2017  14:06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方案》,有序部署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工作,8月11日-12日,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司长陈越良一行2人到我省威宁县石门乡开展实地调研。

在六部委确认的24个全国村民自治试点单位之一的石门乡团结村二组七里冲自然村,调研组与村民进行了座谈。陈越良司长详细询问了试点工作的推进情况、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自管委”的主要职责和成员报酬等,重点了解了“自管委”、“十户一体”的运行情况及开展村民自治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

在县级层面座谈会上,调研组在听取威宁县试点工作分管领导和民政、组织、发展改革、财政、农办等相关部门的发言之后,认为威宁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试点工作,威宁县探索建立的“村委会+自管委+十户一体”村级“三级自治”社会管理和经济发展模式具有地方特色,在试点过程中就开始进行制度化思考,初步构建了基层治理框架,共享理念生根发芽,有很强的针对性,能切实解决威宁县现阶段发展中遇到的问题,试点效果彰显,干部群众干事创业积极性高,干群关系融洽。同时,调研组对威宁县下一步推进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坚持党建引领,提升试点的组织化程度;二是要按照上报的试点方案稳步推进试点工作;三是要将试点工作联系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探索乡村治理的有效路径,为西部乡村治理梳理典范;四是要在政策法规的框架下,对如何深入推进村民自治和社区治理进行探索和创新。

省民政厅副厅长张惠明参加调研,并从在试点工作中保持党的核心领导地位,坚持依法实施村民自治,坚持以群众为中心,提高群众参与度等方面提出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