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内司委到黔南州调研检察机关开展民生资金保护专项工作

30.08.2016  00:02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16年监督工作计划,9月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将听取和审议省检察院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民生资金保护专项工作情况的报告,为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好该报告,8月22日至24日,省人大内司委主任委员郑荣带领由内司委和省检察院组成的调研组到黔南州、都匀市、平塘县、罗甸县、惠水县对检察机关开展民生资金保护专项工作情况进行调研。

  调研期间,分别召开座谈会与当地检察、纪检、项目建设等相关单位座谈,听取了黔南州、都匀市、平塘县、罗甸县检察院开展民生资金保护专项工作情况的汇报及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同时,调研组还深入到都匀市沙包堡办事处都市杨柳扶贫生态移民安置点,平塘县摆图水库灌溉供水工程建设点,罗望高速公路建设项目部,惠水县百鸟河数字小镇等进行实地调研。调研组认为,黔南州两级检察机关在州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支持下,抓住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这个关键,加强与民生资金监管部门协作,搭建民生资金监管平台,营造人民群众支持参与的良好舆论氛围,确保民生资金安全使用,民生政策落到实处,保障民生项目顺利实施,民生资金保护工作初见成效。同时,也反映了检察机关在民生资金保护工作中存在的人手不足、案件线索来源狭窄、监督范围较小等困难和问题,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

  郑荣主任委员对黔南州开展民生资金保护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指出,检察机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和保障贵州大扶贫战略,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帮助有关单位建章立制,不仅共同维护了资金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发展,还有效的保护了干部;对在开展工作中查办的一些典型案例,要进行广泛的宣传教育,有保护、有打击才能彰显我们工作的力度;民生资金保护不仅是一个专项工作,更应是一个长期、常态化的工作,要充分用好人大、媒体、社会舆论、人民群众的监督,推动民生资金保护工作深入开展;但该项工作不仅仅是检察机关一家的事,也不是检察机关一家就能做好的事,要充分发挥有监督和保护民生资金安全的所有部门的职能作用,齐抓共管,才能把民生资金真正管好、用好;检察机关要加强与各相关单位的协作联系和信息互通,共筑民生资金监督保护网,形成民生资金保护合力,切实保障民生资金的安全。

  对调研中反映的问题和有关建议意见,调研组将进行认真梳理,并形成专题调研报告供常委会审议时参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