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面清单限制禁止高污染产业

07.11.2016  18:26

  据新华社电 限制不合理的城镇化开发、关停部分严重污染的工矿企业、因地制宜发展生态产业……我省25个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县(市),将通过建立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落实生态发展与环境保护责任,全力构建长江、珠江“两江”上游生态屏障。

  国家发改委去年8月印发《关于建立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通知》,今年7月,贵州省发改委率先将9个县纳入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区,实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9月中旬,贵州又新增16个县市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至此,贵州有25个县(市)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占县域数量的28%。

  “这25个县(市)全部为国家级贫困县或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区县,经济实力较弱,但地处长江、珠江上游,生态区位重要,亟须通过绿色发展,构建起两江上游的生态屏障。”贵州省发改委总规划师张美钧说。

  作为第一批纳入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区县的贵州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结合本县石漠化治理和脱贫攻坚等实际,于今年4月制定了涉及国民经济4个门类11大类的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我们对县域内15度及25度以上的农业种植、河流网箱养鱼进行了限制类规定,先后关停五峰水泥、恒华硅业等8家高污染企业,投入3000万元建设城镇污水处理厂。”紫云县发改局局长冷健说,下一步将围绕生态功能区定位,着力发展绿色农业和生态旅游业。

  因持续退耕还林(竹)每年少向长江排放400多万吨泥沙的赤水市,今年9月份确定为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后,紧紧围绕“山上竹、石上草(金钗石斛)、林下鸡(乌骨鸡)”生态产业和世界丹霞地貌等旅游资源,加紧制定“重环境保护、轻资源开发”的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为让25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在绿色发展上有压力和动力,在国家发改委指导下,贵州省发改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各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包括产业负面清单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力度,同时引导各县在不损害生态系统功能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发展旅游、农林牧产品加工和观光休闲农业,重点支持生态环境建设项目。

  张美钧表示,贵州下一步还将探索多渠道生态补偿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围绕产业负面清单将资金投向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和绿色产业等领域,逐步建立政府引导、市场推进、社会参与的生态补偿和生态建设投融资机制,让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走得稳、落得实、出成效。

  据了解,我省9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已制定了涉及农林牧渔、采矿业、制造业、房地产4大门类15个产业的负面清单,对煤炭开采、黑色金属矿采等11个产业进行了限制,并对非金属矿采选、造纸及纸制品等7类产业进行了禁止。其余16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将于明年6月左右制定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