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财政厅、民政厅下拨冬春救助资金逾4.4亿

13.02.2015  18:13

  2月11日,省财政厅、省民政厅联合向各地下拨省级冬春生活救助补助资金7830万元,加上去年12月底下拨的中央补助资金3.664亿元,两厅已累计向各地下拨冬春救助资金4.447亿元,妥善解决受灾群众冬寒春荒期间的基本生活问题。

 

  据了解,2014年,我省各类自然灾害多发频发,多地重复遭受风雹、洪涝、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受灾人口多,受灾程度重,贫困地区受灾比例高,灾贫叠加明显,给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经各地民政部门调查评估,去冬今春期间,全省共有300.35万人纳入冬春救助(2014年12月—2015年5月)范围,其中2014年12月—2015年2月为冬令救助,2015年3月—5月为春荒救助,两者简称为冬春救助。

 

  省民政厅要求各地,要专款专用,加快拨款速度,将冬春救助资金用在每一个需要救助的受灾困难群众身上;同时要根据受灾群众的受灾程度实施分类救助。

 

  预计到今年5月,上述纳入冬春救助范围的困难群众将全部得到救助。 (本报记者 曾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