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社保基金对地方债等投资总体比例限制提高

03.04.2015  17:13

中新网4月3日电 财政部副部长王保安今日就社保基金对企业债和地方政府债投资问题表示,社保基金对企业债和地方债总体的比例限制由10%提高到20%。

国新办3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请财政部副部长王保安、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介绍促进社保基金保值增值为经济社会发展助力和存款保险制度建设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王保安指出,社保基金会管理的资产总体规模是1.53万亿,包含省里面委托的一部分,属于社保基金的也就是一万三千亿左右,对企业债和地方债总体的比例限制由10%提高到20%。投资只有比例要求,没有具体的规模,出于安全考虑,一旦有风险,将尽量在可以控制的范围之内。它可能投资不到5%,甚至1%也有可能,但最多不能超过20%。现在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地方政府的发债只有一个渠道,就是地方政府债券,其他的债券不在考虑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