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认真落实责任大力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综合督查
黔东南州于5月至6月组成工作组对全州16个县(市)生态环境保护开展了综合督查工作。
一是全州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充分体现。黔东南州委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州委办、州政府办下发《关于对开展环境保护综合督查问题整改推进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成立由州委、州政府、州人大、州政协一名领导班子成员为组长,州委州政府督查室、纪检监察、环保、住建、工信、水利等部门为成员的工作组对全州开展环境保护综合督查。督查中,督查组每到一个县市就直接深入到工业园区、生活垃圾处置、污水处理、饮用水源地、重点污染企业等现场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了解和检查,对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督促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以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全面开展。
二是落实全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和环境保护“执法风暴”行动的重要举措。以督查方式,对各县(市)落实全州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提出的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的理念,着力改善生态环境,坚持改革促发展,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绿色经济,实现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工作落实情况进一步进行要求。同时也是按照全州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提出的强化工作保障,形成生态环境保护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进一步要求各县(市)敢于亮出“利剑”,确保环保执法“风暴行动”取得实效。
三是落实环保部西南环保督查中心督查发现问题进行整改的有力推动。督查工作坚持问题导向,针对该州生态环境保护及工作的症结,狠抓环保部西南环保督查中心督查意见和省环保厅后督察情况贯彻落实及整改提升。督查组对各县(市)在生态文明纳入“五位一体”建设、环境保护机制制度建设、环境执法及联动工作、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园区产业布局及环境管理、各县(市)热点难点及个别问题等方面整改情况进行了解,并指出工作不足。同时州委、州政府对督查工作情况和各县(市)整改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并要求各县(市)、各部门认真对照环保部西南环保督查中心督查反馈问题,切实按照《黔东南州环境保护综合督查问题整改方案》要求的时限进行整改落实,对已经整改完成的问题,要进行回头看,做好相关完善工作,对时间节点在一段时间内才能完成的,要有具体详实的工作计划、整改方案、措施和进度。州委、州政府要求,对整改工作推进不力的要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