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质监局认真履行职能 推动民营经济发展
2014年,贵州省质监局认真履行质监职能,切实落实提高民营经济比重五年行动计划各项工作任务,改进工作作风,创新服务措施,积极推动民营经济发展。
一是大力发展和壮大民营企业品牌产品集群。制定了民营企业名牌培育帮扶计划,加强民营企业名牌产品培育工作,指导各市(州)局重点针对民营经济企业开展培育工作,经贵州省质量兴省领导小组审定产生的104个2013年度贵州省名牌产品中,民营经济贵州省名牌产品达到77个,占当年名牌总数的74%。目前,2014年贵州省名牌产品申报工作已经启动,有70家民营企业(95个产品)申报材料基本符合2014年贵州省名牌产品申报条件。
二是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积极将自主知识产权转化上升为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推进民营企业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加大对民营企业标准化工作的扶持与引导,开门办标准,向社会广泛征集地方标准化项目立项。上半年,共确定了12个民营企业的标准化项目的立项,指导4家民营企业开展标准化良好行为创建活动。截至目前,共组织指导贵州大龙银星汞业有限责任公司等7家民营企业制定了《汞》等7项国家标准;组织20家民营企业制定了20项地方标准;为民营企业办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1108项;为民营企业办理了101项采标标志证书。
三是支持民营企业申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为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加快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大力提高民营经济比重,省质监局积极组织对全省相关产品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工作,提高行政服务效能,促进民营经济快速健康发展。上半年,经推荐报质检总局受理了玉屏油茶等10个产品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公告保护了贵州省织金续断等6个地理标志产品,全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数量累计达到50个。
四是进一步简政放权,提高服务能力。一方面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省质监局18项行政许可事项下放9项(完全下放5项,部分下放4项),转变管理方式2项,合并2项,继续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保留10项。所有行政审批事项自收到申请材料起2.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现场审查(评审)、审查与决定的时限缩短50%,作出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许可证书送达申请人。另一方面深化四项服务制度(重点项目和重点工程主动介入制度、现场联合办公制度、预约服务制度及特事特办制度),为微型企业许可办理开辟特别通道,减免行政审批评审费用;加强对不予许可企业的跟进服务指导,组织专家深入企业,送技术、送信息、送管理,积极帮助企业达到许可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