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质监局通报2014年查处的十大典型案件

24.01.2015  10:14

本报讯 工厂生产的化肥,氮磷含量极低,撒在地头,不仅不能促进庄稼的生长,还可能误了农时;用来救灾的棉被,同样不合格……昨日下午,省质监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2014年查处的全省10大典型案件。

2014年2月,黔西南州望谟县质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县民政部门采购的2014年冬春救灾棉被抽样送检后发现,这批棉被为不合格产品。经查,该批棉被被套系昆明绮通棉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数量3000床,货值金额6万元。黔西南州望谟县质监局已依法对该公司进行行政处罚。

这是不合格的产品,我们正准备拿去销毁。”2014年3月,当普定质监部门对该县兴农化肥厂生产的化肥进行抽查时,厂方谎称被抽查到的化肥是不合格的次品,正准备销毁,不卖的。但经安顺、毕节质监部门调查,证实该厂产销的不合格化肥已在毕节偏远农村销售。这些化肥的氮磷含量极低,不仅不能促进庄稼生长,而且还可能误农。执法部门事后查获该厂生产的不合格复混肥料和过磷酸钙138.5吨,涉案货值金额15.1万元。

而2014年8月23日,六盘水市水城县质监局对水城海螺盘江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劳务人员龙道军借清理水泥库底积料之机,擅自使用库底积料加工、包装并假冒“水钢水泥”和“乌蒙山水泥”的品牌进行销售,共生产假冒水泥产品530吨,已售出370吨。货值金额6.89万元,违法所得4.81万元。目前,该案已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据悉,十大被查处的典型案件中,既有用本地烟花冒充品牌烟花者,也有产销不合格防火门的等等,这些不良商家均遭到质监局的行政处罚,有的已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欧鲁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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