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情况的通报》、《2016年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监督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20.01.2017  17:01

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情况的通报》、《2016年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监督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黔建建字﹝2017﹞27号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贵安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局,仁怀市、威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贵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七冶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各相关单位:

现将《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情况的通报》(建质函[2016]290号)、《2016年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监督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建质函[2016]29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地、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总结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继续抓好工程质量工作,加快推动建筑业改革发展,不断提升工程质量水平。

二、各地、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监督管理。

三、工程质量终身责任统计通报制度是我省质量工作的基础性工作,纳入质量工作的长效机制,列入工程质量目标考核内容,请各单位于每月3号前继续报送质量两年行动月统计报表。

 

  附件:1、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情况的通报

2、2016年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监督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