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支持贫困县统筹使用财政涉农资金

25.07.2016  21:33

  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近日贵州省印发《贵州省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方案》,支持贫困县把目标相近、方向类同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提高财政涉农资金的精准度和使用效益。此项试点今年将在全省50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全面开展。

  方案明确,省级纳入支持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的财政涉农资金,包括中央下达以及省级财政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水土保持补助资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资金、林业补助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等。中央和省财政安排的教育、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方面资金,也要结合脱贫攻坚任务和贫困人口变化情况,完善资金安排使用机制,精准有效使用。

  方案强调,纳入整合范围的中央和省级财政涉农专项资金,原则上采取“因素法”、竞争性分配等方式,切块分配到县,具体分配因素、竞争规则及资金分配由相关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确定。项目审批权限完全下放到县,实行县审批、省备案的项目管理制度,省级侧重事中指导监督及事后评审考核。

  方案要求,各级要在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立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领导小组。试点县要紧紧围绕脱贫攻坚规划,提出年度计划和具体建设任务,制定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具体办法,明确部门分工,认真组织实施。各级审计、财政和监察部门要创新工作理念和方法,推动深化改革和创新发展。

  据悉,今年全省50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将全面开展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记者 赵勇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