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65个贫困村将在2019年末基本实现全面小康

24.02.2017  01:07

 

图 本刊记者 李禺诚

 

 

2月22日,记者从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的《贵州省扶持人口数量较少民族贫困村整体脱贫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省65个人口数量较少民族贫困村中,今年将有35个贫困村出列,15个贫困村基本实现全面小康;到2019年末,65个贫困村基本实现全面小康。

我省是全国8个民族省(区)之一,全省人口数量较少民族有8个,贫困村数量65个。为帮助这部分群众脱贫,2016年12月,在实地调研和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基础上,贵州省政府制定出台了《贵州省扶持人口数量较少民族贫困村整体脱贫实施方案》。

 

 

方案》围绕“六大脱贫攻坚战”,借鉴“十二五”期间我省扶持毛南族、仫佬族两个人口较少民族聚居村的经验做法,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主线,按照“省级扶持、市级统筹、县负总责、乡抓落实、整村推进”的原则,对65个人口数量较少民族贫困村分三个阶段确定了率先脱贫和率先小康的“两个率先”目标要求。

方案》特别明确,65个贫困村整体脱贫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建立省直部门对口帮扶和领导干部包村帮扶机制,负责同步小康驻村帮扶的省直部门同时也是人口数量较少民族贫困村整体脱贫对口帮扶部门,并将人口数量较少民族贫困村作为市(州)、县级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领导包村帮扶对象,实现领导干部包村全覆盖,不脱贫、未小康不脱钩。强化资金保障,省有关部门在安排项目资金时,将人口数量较少民族作为分配因素,对人口数量较少民族贫困村所在县给予倾斜,有关县级人民政府要统筹整合各方面资金投入到人口数量较少民族贫困村,优先将人口数量较少民族贫困村整体脱贫项目纳入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建立项目备案、监测调度、信息报送等制度,为整合各个方面的力量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提供有力保证。

 

 

 

 

 

 

 

 

 

 

 

(编辑 虞思滔 责任编辑 谭淑元 2017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