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业厅认真贯彻落实全省联合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大会精神,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护全省良好的生态环境,7月3日下午,全省公安、环保、国土、林业联合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在贵阳召开。会上宣读了《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省林业厅的主要职责是:侦办生态环境保护中森林公安管辖刑事、治安案件,查处各类破坏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行为,做好破坏森林资源案件线索核查工作,进行林业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等。
为认真贯彻落实专项行动电话电话会议精神,维护森林资源安全,巩固林业生态建设成果。省林业厅要求:一是统一思想,认清形势,确保认识到位。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的保障”,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提出“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大会,对我省建设全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开创生态文明建设新时代作出了具体部署。在我省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中,林业承担着促进森林资源增长,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安全,构建长江、珠江上游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职责。目前,我省林业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但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还有较大差距,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全省各级林业主管部门一定要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主动出击,攻坚克难,坚决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全力维护林区稳定和资源安全。
二是明确目标,突出重点,确保措施到位。要严格按照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责任,突出重点,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充分发挥森林公安机关的尖刀和拳头作用,采取有效措施,深入开展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集中警力和精力,快侦快破一批重大案件,惩处一批违法犯罪人员,整治一批治安乱点;要强化森林资源管理,划定林地保护红线,建立和完善林地保护责任追究等制度,对非法征占用林地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持续保持高压态势。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森林防火体系,加大《贵州省森林防火条例》的宣传贯彻和执行力度;要加大自然保护区建设力度,加强野生动物经营场所的监管,严惩乱砍滥挖、乱捕滥猎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是加强领导,通力协作,确保成效明显。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违法犯罪涉及到大气、水、土壤、森林和野生动物等多个方面。全省各级林业主管部门一定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加强与公安、环保、国土的沟通协调,联合执法,互通情报信息。林业系统内部要强化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把此次专项打击行动作为当前林业工作的重点抓紧、抓好、抓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