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定县审计局制定投资审计复核办法

05.08.2015  11:49
    为进一步提升政府投资审计质量,提高审计效率,防范和化解审计风险。贵定县审计局根据国家审计准则、审计厅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廉政建设规定(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贵定县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贵定县投资审计复核办法》。对复核方式、复核内容和重点、责任界定、时间要求及对委托中介机构审计复核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一是实行交叉复核。交叉复核人员由分管领导根据项目临时安排,增进了审计人员相互监督、互相纠正问题、相互学习,同时也促进了审计干部的责任意识、能力建设和队伍建设。二是细化复核内容和重点。对每一级复核的内容、重点及抽查复核比例作出了规定。审计操作规程、结论性文书、项目建设程序履行情况等均为复核内容。重点复核工程量计算、定额套用或合同单价执行情况、法律法规引用、设计变更手续完整性等。三是明确复核人员责任。对各级复核所承担的责任都做了详细规定,每级都要进行登记并出具复核意见书,有据可查。规范复核行为,确保复核结果的准确性。
    《办法》实施后,将全面加强贵定投资项目审计质量的常态监管,规范投资审计复核行为,为提高工程审计质量和进一步规避审计风险建立制度保障。(唐志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