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定县残联“三见面”推进提案办理工作
为进一步提高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质量,丰富建议和提案办理协商形式,贵定县残联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建议和提案办理“三见面”机制,促进建议和提案办理落实。今年收到县政协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的建议》后,作为承办单位,贵定县残联高度重视,积极与提案人商讨承办意见,并作出了让委员满意的答复。
一、办理前见面沟通。在收到交办提案后10个工作日内主动与提案人见面联系一次。当面征求提案人的意见,了解委员提案的背景、初衷、目的、意图,制订办理方案,与提案人一起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法、措施,增强办理工作的针对性,改变过去沟通协商滞后、提办不对路、衔接不对口的现象。
二、办理中见面协商。在收到交办提案后1个月内主动与提案人见面联系。当面向提案人通报提案办理进展情况及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征求提案人办理提案的意见,及时采纳提案人的合理化建议,加强办理过程中提办双方的思想交流沟通,增强办理工作的实效性,克服提案办理文来文往、电来电往、闭门办案现象。
三、办理后见面征求意见。在答复提案2个工作日内主动与提案人见面联系。规范做好提案答复,当面把提案的办理结果向提案人反馈,送交提案答复函和征求意见表,了解提案人对提案办理的满意情况,并根据委员意见进行有效整改,做好提案建议的转化工作,提升办理工作的满意度,克服办理意见“被满意”现象。
通过开展提案办理“三见面”,搭建起提案人和承办方双方“零距离”沟通平台,实现了提、办双方的协商互动。提案人通过参与提案办理现场沟通,更好的知晓了部门工作,我会通过办理提案吸纳有关意见,更好地促进了部门工作。委员的满意率、提案的落实率大幅提升,真正起到了“办理一件提案,解决一个问题,推动一项工作”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