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森林不力 贵州一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原局长被问责
17.02.2017 15:38
本文来源: 新华
新华网贵阳2月16日新媒体专电(记者向定杰)“由于本人在思想认识上不到位,工作上没有高度重视,没有对毁林开荒行为及时严肃查处,导致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教训极其深刻,我愿接受法律的制裁。”2月16日,贵州麻阳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原局长魏鲁明在庭审现场懊悔不已。
记者从贵州省铜仁市纪委获悉,2014年3月,贵州麻阳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发现赵某某在保护区内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毁林开荒种植花椒等经济作物,毁林面积已达到刑事立案标准。作为时任保护区管理局局长的魏鲁明得知此情后,顾及各方面的关系,犹豫不决,迟迟未对赵某某进行立案调查,以致毁林面积继续扩大。
2014年9月,贵州省启动森林保护“六个严禁”执法专项行动,魏鲁明继续隐瞒赵某某毁林开荒行为,未按照执法专项行动要求和程序上报案件情况,使贵州省林业厅不能及时对该案进行监督办理,导致赵某某继续在保护区内毁林开荒,直至2015年2月省林业厅派调查组督办时,赵某某才停止毁林开荒行为。
魏鲁明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查处赵某某毁林开荒案件中,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不负责任,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玩忽职守和失职渎职行为。2015年11月23日,贵州省林业厅免去魏鲁明贵州麻阳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职务,降为副处级干部并调离贵州麻阳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2016年9月8日,沿河县检察院以玩忽职守罪对魏鲁明进行立案侦查,同年11月提起公诉。2017年2月16日,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魏鲁明涉嫌玩忽职守一案进行了开庭审理。
“这是一起典型的失职案件,给广大党员干部敲响警钟,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廉政而不勤政,出了问题也要受到责任追究。”铜仁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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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017 1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