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七项公益诉讼主要数据居中国第一
中新网贵阳11月3日电 (记者 张伟)记者3日从贵州省检察院举行的全省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作为中国公益诉讼改革试点省份,贵州七项公益诉讼主要数据居中国第一。
为积极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中国检察机关将贵州等13个省份作为公益诉讼改革试点省份,试点工作自2015年7月1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止。
作为中国公益诉讼改革试点省份,贵州成效显著。贵州省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第一新闻发言人何冀告诉记者,试点期间,贵州省检察机关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095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528件,提起公益诉讼153件,贵州省检察院审查公益诉讼案件172件批复同意149件,基层院解决空白率266.07%,法院已审结92件,参与土壤污染防治专项提起诉讼33件。据最高检通报,贵州省以上七项公益诉讼主要数据均位列中国第一。
贵州检察机关所办公益诉讼案件领域覆盖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等授权领域,案件类型主要涉及行政公益诉讼、民事公益诉讼、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等。截至目前,法院全部支持检察机关诉讼请求。
案件包括中国首例作出生效判决的案件——锦屏县检察院诉锦屏县环保局行政公益诉讼案;中国首例跨行政区划管辖提起的案件——六枝特区检察院诉镇宁县丁旗镇政府行政公益诉讼案等。
何冀介绍,试点开展以来,贵州省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及诉前检察建议,促成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或纠正违法889件,关停整改污染违法企业602家,恢复林地、耕地、水域等16余万亩,督促清理回收生活垃圾、固体废物1000余万吨,督促收回国有土地出让金、人防工程异地建设费等15余亿元,有效推动环境综合治理和资源保护。
专家表示,中国检察机关提起的公益诉讼,以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为重点,通过诉前程序或提起公益诉讼的方式追究损害生态环境责任主体的民事责任,督促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在司法层面上丰富了“后果严惩”的路径选择,为保护青山绿水贡献力量。(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