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为保护绿水青山提供司法保障

16.11.2018  19:37

  新华社贵阳11月16日电(记者施钱贵)贵州省检察院近日出台《关于发挥检察职能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为保护绿水青山提供司法保障。

  其中明确,要依法从严惩处污染防治领域刑事犯罪,针对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工业废水偷排、非法采矿采石采砂、医疗废物非法买卖、危险废物和废弃危险化学品非法转移倾倒等突出问题,继续深化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及时选取一批社会影响大、具有典型意义的重大案件进行挂牌督办、联合督办等,以点带面形成高压态势。

  同时,充分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把饮用水资源保护、清水江乌江岸线资源保护、草海湿地保护领域侵害公共利益的行为,作为公益诉讼工作的重点,针对非法排放生活污水、工业废水,非法占用、破坏岸线防护林,非法侵占或少批多占岸线水域空间等突出违法情形,集中办理一批有影响、有实效的案件。

  据了解,2007年,全国首家环保法庭在贵州省清镇市揭牌成立,率先尝试环保案件刑事、民事、行政三类审判合一,为保护贵州的良好生态环境做出了突出贡献。2016年,贵州被列入首批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

[责任编辑: 刘菲 吴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