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100余名罪犯违规减刑假释被重新收监
28.01.2015 15:06
本文来源: 新华
新华网贵州频道1月28日电(记者胡星、李黔渝)贵州检察机关2014年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共监督收监执行139人,其中职务犯罪罪犯42人。
记者从正在召开的贵州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上获悉,贵州各级检察机关强化诉讼监督,对在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场所服刑的职务犯罪罪犯、金融犯罪罪犯和涉黑犯罪罪犯,以及群众举报的其他服刑罪犯和刑满释放人员进行逐案审查,并对保外就医的重新组织病情鉴定。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介绍,专项检察活动剑指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中的违法问题以及背后的司法腐败,一批违规案件被发现。
其中,贵阳市检察机关在专项检察活动中发现,王武监狱宋某等8名罪犯服刑期间违反监规被扣分,但监狱干警张某某未能如实将8名罪犯被扣分情况记入考核材料,导致罪犯被评为改造积极分子而获得减刑、假释。其中7名罪犯获减刑,1名罪犯获假释。
根据有关规定,监狱对罪犯的管理实行计分考核制,对改造表现较好的给予加分奖励,对违反监规的给予扣分处罚。王武监狱对罪犯进行计分考核时,将奖分情况和扣分情况记录在不同的考核表中。
在这8起案件中,监狱干警张某某隐瞒了罪犯违反监规被扣分的原始记录,未将罪犯扣分情况如实记入原始考核档案,使得审查时无法发现罪犯违反监规情况,最终让这8名不符合减刑、假释条件的罪犯顺利获得减刑、假释。8名罪犯已被法院立案审查,相关监狱干警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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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1.2015 1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