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创新督医制度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01.01.2021  03:20

  12月30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转变监管理念 创新督制度工作新模式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督医制度作为贵州省加强医疗卫生行业社会监督的重要探索,对于创新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方式、提高综合监管水平、加快构建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推动全省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2019年,省卫生健康委在全国首开先河的创建了督医制度,在县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所有医疗机构配备兼职督医,负责本部门(单位)职责范围内卫生健康行业作风督导检查,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社区代表等兼职参与督医工作。

  督医人员的职责和权利主要包括对市、县、乡三级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部署的医疗卫生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对医疗卫生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对所有医疗卫生机构及人员依法执业、依法行医、就医环境、行业作风建设等进行监督;对督医工作中发现和收集到社会或群众反映的医疗卫生热点、难点等问题应及时向本级督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等。

  2019年12月,省级督医队伍在贵阳市完成了首次省级督医集中行动。截至目前,全省9个市(州)均成立了市(州)级督医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全省5个市(州)组建了市(州)级督医队伍,63个县(区)组建了县(区)级督医队伍,当前省、市、县三级共有督医2423人,其中,省级督医92人,市(州)级督医558人,县(区)级督医1773人。各市(州)、县(区)相继举行督医工作培训44场次,开展督医行动38轮次,发现问题701余个。

  通过各级督医工作的开展,贵州实现了医疗卫生机构监督检查的常态化和制度化,进一步强化了医疗机构内部制度建设和监督管理,医疗卫生机构自我管理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及人员依法执业水平进一步提升,过度检查、过度治疗、欺诈骗保、药品回扣、虚假医疗广告宣传、推诿患者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医疗卫生领域违法违规现象大幅减少,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及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等制度规定得到进一步贯彻落实,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运行进一步规范,有效推动了全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在硬件设施设备方面的建设和投入、人员素质的提升以及诊疗服务水平的提高,使群众就诊更加省心、更加舒心、更加放心。

  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省级督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疫情防控需要,组织开展了全省督医行动,主要针对医疗机构设置规范的发热门诊、院感防控、预检分诊和零售药店退烧药品销售等重点内容对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和相关企业、场所进行了检查,进一步推动了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规范化疫情防控工作,加快了发热门诊、核酸检测等硬件设施的投入和建设,提高了各级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和人员对疫情防控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下一步,贵州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要求,重点围绕强队伍、优机制、提效能进一步加强督医工作,推动全省加快建立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多元化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体系,加强全行业、全要素、全过程、全方位监管,为推进全省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建设健康贵州、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提供有力支撑。(记者 王光莉 毕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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