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加强专项立法为职教发展“护航”

28.02.2015  21:10

    新华网贵州频道2月28日电(记者骆飞 胡星)为进一步推进职教发展,《贵州省职业教育条例》28日发布。它进一步明确了职教对象、办学方向、经费投入等多项职业教育发展细则,为职教改革和发展“护航”。

    该条例是2014年全国职业教育大会召开后首次颁布的地方性职业教育法规,它从职教实施、教育教学、保障措施等多方面入手,进一步明确细则,回应当前职教发展中所面临的热难点问题,为推动职教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据了解,今年3月1日起将正式实施的这一条例明确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应采取措施,加强面向老少边穷地区的职业教育,向贫困人口提供免费职业教育;加强对妇女、失业人员、失地农民、返乡务工人员等的职业教育,将残疾人职业教育纳入职业教育发展规划,为残疾人提供适宜的职业教育。

    同时,针对职教学生出口窄、升学通道有限,职教发展“断头路”等现象,该条例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应划出一定招生比例,用于中职、高职学生进入普通高等学校接受教育。让职校学生有从中职读到专科、本科、硕士甚至博士的机会,打通职校学生升学“断头路”,搭建起“中职-高职-应用型本科-专业学位研究生”人才成长“立交桥”,打破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天花板”,凸显终身教育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