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贵州医科大学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11月4日至12月1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对我校党委开展了为期28天的巡视。2020年4月9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向贵州医科大学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全面彻底抓好巡视整改
校党委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把落实整改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来抓,校党委书记梁贵友同志认真履行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推进、主动作为;校党委副书记、校长罗鹏同志与校党委书记一道,啃最硬的骨头,接最烫手的“山芋”,把抓整改强党建,贯穿到教学、科研、管理全过程、各方面,统筹推进各项整改任务以及督查督办工作,切实当好整改工作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主动认领责任,抓好分管领域和联系部门的党建等问题整改。巡视整改以来,校党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一周一调度”,先后召开巡视整改相关会议22次,其中党委会6次、专题会11次、调度会2次、推进会2次、民主生活会1次,印发整改方案2项,下发督办通知6次,开展集中理论学习15次;巡视整改办公室建立工作台账,紧盯问题表现,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强化统筹督办,有力有序推动了整改任务落地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
从旗帜鲜明讲政治的高度,切实把省委巡视要求落实到位。4月10日,校党委迅速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十二届省委第七轮巡视省属高校集中反馈会议及省委教育工委关于推动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加强高校党的建设推进会精神。期间,先后15次召开专题学习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被巡视党组织配合中央巡视工作规定》,省委常委、省委宣传部部长、省委教育工委书记卢雍政同志《在推动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加强高校党的建设推进会上的讲话》及《在参加贵州大学党委领导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时的讲话》等重要文件精神,为深入开展巡视整改工作打牢思想基础。
(二)建立工作机制,强化组织领导
校党委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履行,作为班子建设的重要工作来推进,充分发挥党委的“主动”和“主体”意识。成立由校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党委副书记、校长罗鹏同志,校纪委书记、监察专员王之瑞同志和校党委副书记战勇同志任副组长,其他校领导为成员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和督导组,高规格成立“意识形态问题整改、选人用人问题整改和巡视、审计反馈问题整改”3个工作专班,负责整改工作的综合协调、跟踪调度、督促落实等工作,分条块、分系统推进整改任务,形成“党委统揽、班子成员牵头、逐级分解、层层担责”的“1+2+3”工作格局。同时研究制定《关于省委第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将巡视反馈的5个方面、21个问题逐级分解、细化为45项整改任务,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加强统筹谋划,狠抓整改落实
以快的速度抓推进,强化“马上就办”的执行意识。4月9日,在巡视反馈会当天,校党委就对反馈意见进行了整理归纳,并拟定整改工作计划。4月10日,学校党委迅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认真梳理和研究反馈意见,安排部署整改工作。之后,又先后21次召开专题会、推进会、调度会及民主生活会,对整改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再调度、再落实;4月13日,将巡视反馈情况向各附属医院党委,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进行了党内通报;同时,向省纪委省监委、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和省委巡视办报送了对社会公开的新闻稿,并按规定,于4月30日至5月5日,在学校网站上进行了转载公开。4月24日,召开党委会议,对《巡视整改方案》逐条进行讨论审议,并在征求省委教育工委意见建议的基础上,修改定稿。4月29日,召开巡视整改动员部署会,对整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强化责任担当。5月29日,按照上级要求,召开了党委领导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通过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达到了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增进团结、改进提高的目的。5月27日及6月12日,先后两次召开调度会,就推进整改工作进行部署,强调要严实标准、精准发力、强势推进。7月1日、7月2日,省委教育工委巡视整改督导组及省纪委常委、省监委委员万庭祥来校督导检查巡视整改工作时,对我校党委落实巡视整改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均给予了充分肯定。7月7日,校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对整改报告进行逐条讨论研究、修改完善,并经7月8日党委会议审议通过,要求持续深化后续整改工作,持续抓好建章立制,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取信于师生,推动学校各项事业长足发展。
(四)坚持以上率下,压实整改责任
校党委切实担负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校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推进、主动作为,与校长一起,把抓整改强党建,贯穿到教学、科研、管理全过程、各方面,当好整改工作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先后22次召开巡视整改相关会议,就落实整改工作作出批示30余次。带头为学校副科级以上干部、全体思政课教师、辅导员、师生代表上题为《发扬援鄂抗疫精神 慎终如始夺取全胜》的思政课,为分管联系部门党员干部讲主题党课,出席协和班“传承抗疫精神 勇担时代重任”主题班会,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机关党委“援鄂事迹分享”主题党日活动及所在支部组织生活,受邀前往省委党校分享援鄂医疗队事迹等;校党委副书记、校长罗鹏以“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为题,为全校学生上形势与政策课;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会议;出席公共卫生学院2019级预防医学乙班主题班会;为分管联系单位的党员干部讲主题党课等;其他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按照分工、对号入座,主动认领责任,认真抓好分管领域和联系部门的问题整改。
二、精准发力、标本兼治,扎实推动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见底见效
针对巡视反馈的5个方面、21个问题,学校党委进行逐级分解、逐项细化为45项整改任务,并确保整改工作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落实。现已整改完成42项,基本完成1项,暂未消化解决2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方面
具体问题1:校党委未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高校工作会议上的一些重要讲话以及中央关于高校教育、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党建工作的一些重要文件;同时校党委多次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代替党委会学习重要讲话、文件、会议精神,未在党委会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2016年12月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2016年12月,2017年8月先后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和《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仅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时进行传达,未结合学校实际研究贯彻意见。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先后于4月24日、5月8日及6月17日召开党委会议,对在党委会议上未组织学习的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以及中央关于高校教育、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党建工作等重要文件进行补学。二是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精神,学习中央和省委有关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研究制定《贵州医科大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追责问责办法》等多项相关文件,并严格贯彻落实。三是经6月17日党委会审议通过,出台《贵州医科大学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贵医党通〔2020〕43号)和《贵州医科大学关于全面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贵医党通〔2020〕42号),并印发全校各单位(部门)。
(二)“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对高校工作决策部署不到位,推动落实教育工作要求有偏差”方面
具体问题2:执行政治纪律不严格,编造虚假材料应付巡视、检查。校党委有关部门提供的2016和2017年的意识形态工作自查报告均为造假,其中《贵州医科大学2016年意识形态工作自查报告》中出现“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同时还伪造了4次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记录应付省教育厅检查。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2020年5月28日,校党委书记,校纪委书记、监察专员及分管领导对党委宣传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进行了约谈。二是责成党委宣传部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深刻反思和检讨,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并向学校党委上报《党委宣传部关于落实省委第五巡视组对意识形态工作反馈意见的检讨报告》。三是经6月17日党委会审议通过,印发《贵州医科大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追责问责办法》(贵医党通〔2020〕44号),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终党委书记抓党建述职和单位(部门)绩效目标考核,对意识形态领域出现严重错误倾向等重大问题实行“一票否决制”。
具体问题3:“思政工作措施不够有力,思政育人功能弱化。”思政队伍建设不力。2016年,中央明确要求高校要按师生比不低于1:200的比例设置专职辅导员岗位,师生比不低于l:350的比例设置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岗位。截至2019年11月,贵医有学生23346名,应配备专职辅导员117名,仍缺43名。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思政队伍建设,对学校各职能处室借调的23名辅导员,将其调整回归辅导员岗位。二是加强辅导员队伍的招聘和选聘工作,于2020年5月14日,挂网征集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职位计划,经校长办公会及党委会研究,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20名。
具体问题4:应配备专职思政课教师67名,仍缺36名。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全省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精神,切实加强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二是2020年5月14日挂网征集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职位计划,6月10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今年招聘编外合同制经校长办公会议及党委会议研究通过,公开招聘专职思政课教师5人,引进高层次人才专职思政课教师6人;并从校内遴选具备思政课教师条件的25名教师充实专职思政课教师队伍。
具体问题5:二级学院领导不重视思政课教育。2016年12月,中央明确要求高校党委书记、校长和院(系)党组织书记、院长(系主任)每学期至少为学生讲1次思政课。2017年至2019年11月,学院党组织书记、院长应至少为学生讲5次思政课,全校20个学院中仍有12个学院书记、院长讲思政课不足5次,有8个学院书记、院长从未讲过思政课。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6月30日及7月1日,校党政主要负责人及校纪委书记、监察专员和分管校领导对没有达到授课次数的学院书记、院长,进行了集体约谈并责成及时补上思政课。二是2020年5月8日,学校党委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2016年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2019年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并审议通过《贵州医科大学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三是制定《贵州医科大学关于领导干部讲思想政治理论课实施方案》,将各学院党委书记、院长上思政课,纳入教学计划及目标考核指标体系,并由马克思主义学院统筹安排教学任务,推动学校党政领导干部、各学院党委书记、院长为学生讲思政课制度化、常态化。截至目前,各学院党委书记、院长上思政课达174次。
具体问题6:落实教育体制机制有偏差,超人数成立学位评定委员会。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规定“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人数范围九至二十五人”,但贵医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有39人。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牢牢抓住教育改革发展新的历史机遇。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精神,结合学校实际,于2020年4月27日,制定印发《贵州医科大学关于调整学位评定委员会成员的通知》(校办发〔2020〕30号),严格按照规定清理和调整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人员组成,将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缩减至25人,并科学合理设置分委员会,切实履行学位评定及相关工作职责。三是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提高工作规范化水平,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深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突出”方面
具体问题7: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不到底。日常监督管理不实不细。比如,2015年至2019年11月,1747名学生无故拖欠学费、住宿费总计683.72万元,有关职能部门履职不力,相互推责,校党委对学生拖欠学费、住宿费的情况不闻不问。
整改落实情况:已基本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由分管领导牵头,组建由学生工作部、教务处、计划财务处及相关学院组成的工作专班,对学生欠费进行集中催缴。6月3日,学校召开2020年春季学期学生工作会议,校党委主要负责人及分管校领导出席会议,会议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学生欠费进行催缴,并查明欠费原因。6月9日,分管校领导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催缴学费、住宿费等相关工作。通过多措并举、多方努力,截至目前,本科学生欠费人数已从1747人减少到125人(研究生57人、本科生68人),欠费金额从683.72万元降至71.418万元(研究生18.1万元、本科生53.318万元)。二是将催缴学生学费、住宿费情况纳入学校对各学院的目标考核体系,并对催缴学费不力的相关单位人员进行约谈。同时,各学院纪委委员约谈了存在学生欠缴学费、住宿费情况的相关辅导员,督促其重视学生欠费催缴工作。三是健全完善日常监管机制,由计划财务处牵头在每学期期中、期末对学生欠费情况进行及时清理公布,并于每学年4月份和11月份,由学工部(学生处)牵头负责,各相关学院配合定期进行催缴清理。四是对确因特殊原因导致无法按期缴纳学费、住宿费的学生,经学生提出申请,由资助中心统筹,经提请学校讨论给予酌情减免,或按规定办理助学贷款和精准扶贫相关事宜。五是强化对学生缴费学费的教育引导,加强学生诚信教育,对无故拖欠学费或住宿费用者,按规定严肃处理。
具体问题8:网络中心卡务科1名工作人员侵占“一卡通”充值款用于个人消费,因无能力归还,造成经济损失38.12万元。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网络中心卡务科该工作人员已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其行为违反《劳动合同书》第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相关规定,学校与其已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二是校纪委下发问责通知书,对网络中心相关2名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并给予诫勉谈话。三是由学校法律顾问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该工作人员提起法律诉讼,追回经济损失。该项工作已由学校法律顾问向法院提交了相关诉讼材料。四是健全完善校园一卡通管理相关制度,堵塞制度漏洞,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第一,为杜绝此类事件发生,2016年6月底,卡务科全面停止对校园一卡通的现金充值,学生、教师全部通过银行卡、支付宝在学校卡务科、各食堂及学生公寓的自助圈存查询机上自助绑定一卡通账号和银行账号(中国农业银行)进行转账充值。第二,制定《贵州医科大学校园卡管理办法(试行)》(校办发〔2017〕43号),规定校园卡持卡人充值方式为使用银行卡圈存、支付宝等自助充值。
具体问题9:监督执纪宽松软。附院科研处1名工作人员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南明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仅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行政记过处分。该名人员危险驾驶属于故意犯罪,未按有关规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学校党委、纪委对此高度重视,责成附院纪委于2019年11月15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经研究决定,该工作人员因犯危险驾驶罪,建议附院党委撤销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决定,重新给予其开除党籍的处分。按照处分党员批准权限的规定,附院党委于2020年2月28日党委会议研究决定作出撤销该工作人员“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重新给予其开除党籍的处分决定,附属医院组织人事处已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处理。二是举一反三,加强理论学习。通过对该案件的处理,督促附院党委及纪委相关人员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对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运用,精准施策,切实压实“两个责任”。三是强化制度管人管事,堵塞漏洞。严格执行《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制度,从源头治理,把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确保问题线索能够做到处理一件、办成一件、群众信服一件、领导认可一件。
具体问题10:聚焦主责主业深化“三转”不到位。校纪委干部不同程度存在兼任偏离纪检监察主责主业的议事机构职务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调整分工,突出主责主业。校党委先后印发《关于调整校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贵医党通〔2019〕67号)和(贵医党通〔2020〕6号),对领导班子分管工作进行调整,细化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了纪检监察职责定位,督促其将工作精力聚焦在“监督执纪问责”主责主业上。二是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行动。以贵州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能力提升年”为契机,制定《贵州医科大学纪检干部能力提升年方案》,实施“贵州医科大学纪检监察铁军培育计划”,切实增强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素质和工作本领,进一步深化对“三转”的思想认识和行动自觉。三是自查自纠,强化问题整改。对纪检干部分管或承担纪检监察以外的工作进行全面排查,2020年2月27日,印发《中共贵州医科大学委员会 贵州医科大学关于纪委不参与非纪检监察主责主业议事机构的通知》(贵医党通〔2020〕8号),对“纪委协助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纪委不参与非纪检监察主责主业的议事机构,学校纪检干部不再担任或兼任非纪检监察主责主业议事机构的相关职务或成员”作出明确规定。目前,校纪委已清理退出参与的非纪检监察主责主业的议事机构28个。四是完善制度,持续深化“三转”。结合学校实际,于2020年2月28日,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深化“三转”工作要求的实施意见》(校纪发〔2020〕3号),并印发《廉洁风险防控手册》《贵州医科大学廉政谈话制度》《贵州医科大学推进干部约谈常态化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等,进一步推动我校纪检监察工作聚焦主责主业,提升反腐倡廉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
具体问题11:变相违规购置公务用车。经1名原校领导批准,学校出资以其下属企业科技开发公司名义购置公务用车4辆,实际均由学校统一使用。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经查,学校出资以科技开发公司名义购置的4辆公务用车,分别为“贵AK4413、贵A6CC40、贵A8EM27、贵AB512Y”。截止2013年前,科技开发公司共购买汽车15辆,已报废3辆(贵A89699,贵AK4147,贵AM9177),截至2019年11月,该公司帐目上共有汽车12辆。其中,2006年用公司经营资金购买一台雪佛兰轿车(车牌号为:贵AK4413)、2015年因贵A14177哈飞车到期报废为保留车牌使用公司经营资金购买一台本田奥德赛商务车(现车牌贵A6CC40);2016年因贵AF89699桑塔纳车到期报废为保留车牌使用公司经营资金购买一台大众朗逸(现车牌为贵A8EM27);2017年科技开发公司帮助法医鉴定中心使用法医鉴定中心创收资金购买一台别克GL8汽车(贵AB512Y)上牌在科开公司后交由学校法医鉴定中心使用,保险费,加油费,过路费等费用全部由法医鉴定中心财务支付。根据2019年第12次党委会审议通过的学校公车改革文件精神,以上3辆公务车均已收归学校统一管理使用,所使用汽车保险费、加油费、过路费等费用全部由学校财务支付。
具体问题12:违规领取设备采购项目评审费。1名校领导及设备处、资产处等有关处室工作人员违规领取设备采购项目评审费10.67万元。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校党委已责令设备处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于违规发放的评审费进行全额追回,截至2019年11月28日,违规发放的设备采购项目评审费已全部追回,并上交学校财务,总计上交金额12.72万元。同时,修订完善《设备管理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设备管理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等规章制度,通过建章立制,进一步强化廉政风险防范。
具体问题13:违规公款报销聚餐费。设备处有12名党员参加“三严三实”学习专题会后,集体聚餐并违规公款报销。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责令设备处全体职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加强对本部门职工廉政教育。二是对于违规公款报销聚餐费,已于2019年11月29日退还学校财务。同时,对相关12名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作出书面检查。
具体问题14:违规挪用、使用科研经费。违规挪用科研经费支付基建工程款。2014年1月至2017年7月,以借款方式挪用科研经费支付新校区建设项目工程款1.87亿元。截至2019年10月底,仅归还5490万元,仍有1.32亿元未归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本着立行立改原则,责成计划财务处于2019年12月将1.32亿元资金归还科研专户。二是为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管理,由计财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贵州医科大学预算管理办法》,并分别于2020年6月10日、6月17日通过校长办公会及党委会审议印发。
具体问题15:违规以科研经费报销个人通讯费。2015年7月31日,1名工作人员在课题项目经费中报销个人电话费500元。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由科学技术处主要负责同志对当事人进行提醒谈话,当事人已全额退回通讯费。二是进一步修订完善《贵州医科大学纵向科研经费(自然科学类)管理办法(修订)》,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开支范围进行了修改,规定“取消专业通讯费开支,规定不允许报销科研活动发生的以个人名义支付的固定电话费、手机费”。三是制定《贵州医科大学科研财务助理管理办法》,构建预防违规违纪使用科研经费的长效机制。
具体问题16:师德师风建设有落差。推进师德建设工作滞后。2014年9月,教育部印发《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要求各地各校要根据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但贵医直到2018年7月才制定《贵州医科大学关于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滞后将近4年。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按照上级部门有关师德建设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于2018年7月及12月,制定《贵州医科大学关于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和《贵州医科大学师德师风考评办法(试行)》《贵州医科大学师德师风负面清单和失范行为处理办法》,并成立“贵州医科大学师德建设委员会”,进一步加强师德考核工作。2020年3月5日至4月5日,由教师工作处(党委教师工作部)牵头组织全校在编、在岗教师开展《贵州省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贯彻学习及测试工作,采用分批次、集体培训+个人自学、线上+线下会议等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有效确保了文件学习全覆盖、无死角,全校共计1442名教师参加。二是强化对各学院师德师风的监督指导,指导各学院(实验室、中心)成立了师德建设小组,确保师德建设工作落细、落实。2020年6月1日至6月25日,开展2020年度师德师风宣传活动和师德师风主题征文活动,并统一制作师德师风宣传册,发放给全校教师。三是加强师德考核工作,全面推行师德师风负面清单制度,对于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坚决实行师德失范“一票否决”。
具体问题17:运动与健康学院1名教师以体育成绩威胁学生为其女儿网络投票。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2017年3月24日,运动与健康学院在全院范围内对该教师进行了通报批评,取消其2017年评优评奖资格。二是2017年9月15日,运动与健康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不予通过该教师申报职称申请,并取消其两年的职称申报晋升资格。三是责令该学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制定并严格执行《运动与健康学院开展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实施方案》《运动与健康学院“红七条”实施细则》相关要求。
具体问题18:1名教师以篡改他人学术论文的方式提供虚假材料参加2018年职称审核。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经2019年1月8日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将该教师2018年师德师风考评和教师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并按照教师考核“不合格”规定处理。二是该教师两年内(2018-2019年)不得申报晋升职称,并于2019年1月,由所在学院对其进行通报批评,同时将其2018年度教师年度考核和师德师风考核定为“不合格”等次。四是举一反三,强化师德考核结果运用,对于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坚决实行师德失范“一票否决”,全面推行师德师风负面清单制度,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具体问题19: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时有发生。2018年1月,贵医二附院在计费时以患者23天内静脉输液2649小时多计费1886元,遭到患者家属举报。但贵医二附院在未深入调查核实的情况下,作出“不存在微量泵泵入时间超过住院时间”的结论,导致矛盾进一步激化。最终贵医二附院为息事宁人,与患者达成和解协议减免其住院自费医疗费用。该事件经媒体报道后造成不良影响。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二附院党委针对反馈问题,全力缓解医患矛盾,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经与患者及家属道歉后,已取得患者家属谅解。经该院党委会研究决定,对该科室肾内科负责人进行免职处理,对肾内科病房护士长给予免职处理,对肾内科记账员给予严重警告处分,调离原工作岗位,并扣罚3个月奖金。学校党委对时任二附院党委书记兼常务副院长、时任党委副书记、院长进行了约谈;给予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党委委员、副院长党内警告处分。二是积极帮助解决患者困难,改善医患关系。经过协商,二附院为患者减免医疗费用共计46217.5元。三是2019年12月11日,组织召开“一案一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院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对“患者文光英医患纠纷”事件认真进行了深刻的剖析检查,并进一步提出整改措施。四是着力监督管理,强化制度建设。按照相关党纪法规和医疗卫生行业具体要求,结合学校相关制度建设和医院客观实际,拟定《贵州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关于重申严格按贵州省医疗服务价格收费的通知》,并要求全院各科室严格执行。
具体问题20:2017年10月至2019年11月,学校把进站博士后临时安置博士楼一套精装宿舍租赁给外单位人员使用,造成进站博士后无临时安置住房,又重新装修两套宿舍作为博士后进站宿舍,导致群众意见大、议论多。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由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除其租赁合同并将该出租房屋收回。2020年4月23日,资产管理处告知租赁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相关事宜。二是于2020年6月17日,已与租赁方解除租赁合同。三是针对存在问题,由资产管理处负责,制定博士后进站宿舍管理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学校博士后进站宿舍的管理及使用。
(四)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基层党组织建设和“三超两乱”问题突出
具体问题21:党委班子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履职能力有待提升。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有偏差。2019年5月,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学校基础医学院购买仪器设备;7月,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学校基础医学院购买显微镜等相关仪器以及后勤管理处组织维修学生宿舍。上述大额资金使用均未报经党委会研究便组织实施。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省委、省政府及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实施“三重一大”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经6月17日党委会议审议通过《贵州医科大学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贵医党通〔2020〕40号)及《中共贵州医科大学委员会工作规则》《贵州医科大学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贵医党发〔2020〕2号),并印发至相关单位,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制度,规范领导干部决策行为,严格决策程序,提高决策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并对大额资金使用额度予以了进一步明确。
具体问题22:有的领导干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2018年9月4日,学校博导投票评选中,有8名校领导没有执行回避制度,既是申报者又是评委,且8名校领导全部通过评选。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经2020年5月12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印发《关于调整贵州医科大学学术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校政发〔2020〕17号),调整学校学术委员会及学位评定委员会人员组成,并认真贯彻落实《贵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及招生资格审核实施细则》(校发〔2018〕1号)要求,严格落实回避制度。二是凡是涉及导师遴选等相关组织人事工作,均要组织相关工作人员集中学习组织人事工作等政策条例,提高对执行回避制度重要性的认识;同时,加强相关部门的事前、事中、事后联系沟通和有关业务对接,确保每个环节都规范操作。三是学校纪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举一反三,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坚决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具体问题23:个别校领导超龄申报博导资格。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严格执行导师选聘任职的相关规定。明确选聘任职的基本条件、工作程序和操作办法,建立健全科学完善的选聘评审工作机制,切实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二是建立完善导师选聘任职全程记实监督机制。对选聘评审过程、重要情况进行记实,以此作为选聘任职监督和实施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加强相关职能部门与纪检监察部门的沟通联系,对选聘任职工作实施全程监督。三是于2020年下半年调减其招生名额并逐步停止招生;并修订完善导师选聘任职办法,进一步提高博导选聘任职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具体问题24: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不到位。中共中央2016年10月印发《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来,校党委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方面还有差距。领导干部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不严格。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自巡视整改以来,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及其他班子成员带头讲党课、上思政课共计20余次,带动各基层党委(党总支)书记讲党课60余人次,上思政课174人次。二是于6月10日制定《贵州医科大学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实施细则》,校党委班子成员认真贯彻执行,坚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党员大会、党课教育、党员组织生活会以及党内其它集体活动;并将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上思政课,列入学校教学计划。
具体问题25: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到位。校党委抓基层党组织政治生活建设不力,存在违反“三会一课”制度、“三会一课”不规范的问题。有的机关党支部2018年召开的12次党员大会均由无党派人士主持。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责成党委组织部牵头,机关党委配合,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下发《关于开展机关党委党支部书记、支委改选工作的通知》,对机关35个党支部书记人选,严格按照“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党支部书记一般由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也可以由本部门本单位其他负责人担任”要求进行重新改选。二是党委组织部加强对各基层党组织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情况进行督促指导,特别是对支部开展“三会一课”等进行检查指导。
具体问题26:有的机关党支部2019年1月至10月,有7个月未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特别是9月份启动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后,9月、10月仍然没有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机关党委制定《关于落实省委第七轮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于2020年5月13日、5月19日召开机关党委基层党组织建设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题工作会,会上,组织各支部书记认真学习领会省委巡视反馈意见精神,并进行学习交流,提高其思想认识。二是2020年5月11日,机关党委组织开展“援鄂事迹分享会”主题党日活动,6月24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主题党日活动,并建立工作台账,自巡视反馈以来,机关各支部共计开展各类主题党日活动102次。
具体问题27: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有差距,个别校领导2017年度、2018年度连续两年未讲党课。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2020年6月18日,学校行政主要负责人为分管联系单位的党员干部讲《聚焦2020全国“两会”精神》主题党课,并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学习会议4次。二是由党委组织部负责,制定领导干部讲党课教学计划,将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列入学校教学计划,确保每位党员干部每年至少为广大师生讲1次党课。校党委主要负责人以身作则,还主动带头为分管联系部门党员干部讲《凝聚共识狠抓落实 苦干实干推动发展——深入贯彻落实全国“两会”精神》主题党课,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机关党委“援鄂事迹分享”主题党日活动及所在支部组织生活等。
具体问题28:个别学院院长存在错误认识,认为“上党课我也不想上,没得精力,花的精力太大,太占用时间了”。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分管校领导及校纪委书记对该名干部进行提醒谈话,纠正其错误认识,该同志表示将正视问题,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政治素养和党性修养,强化整改落实。截至6月30日,已为学生上1次党课,5次思想政治课。
具体问题29:抓院(系)党建工作不够有力,学院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个别二级学院党政“一把手”搞内耗,同时,该学院党委书记对党的领导认识模糊,认为“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没有依据,所以不好开展工作。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2020年5月20日,分管校领导及校纪委书记对该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2020年5月21日,行政主要领导对该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该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均表示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在今后工作中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学院发展为重、大局为重,多沟通、讲团结、讲和谐。二是党委组织部负责对该学院贯彻执行《贵州医科大学二级学院党委会暨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事规则(试行)》(贵医党发〔2018〕4号)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进一步关注该学院班子运行情况。
具体问题30:党支部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不健全。全校147个党支部中有28个未按期换届,特别是神奇民族医药学院党委管理的10个党支部中有6个党支部2012年6月以来未开展换届、有4个党支部自2015年11月成立以来从未开展换届。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要求,由党委组织部负责牵头,于2020年5月19日,下发《中共贵州医科大学委员会关于做好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贵医党通〔2020〕31号),组织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对所辖任期届满的党支部进行了及时换届。
具体问题31:党务工作队伍建设不力。党务工作队伍配备不齐。截至2019年11月,全校仍缺5名专职副书记、8名专职组织员;全校147个党支部中有53个支委班子配备不齐,其中12个党支部只配备了支部书记或者副书记。
整改落实情况:已部分完成整改,其中涉及干部人事工作,待学校党委集中换届工作之后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按照专兼结合的原则,由党委组织部负责,于2020年5月19日,下发《中共贵州医科大学委员会关于做好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贵医党通〔2020〕31号),对支委不齐的基层党支部进行及时增补。二是专职副书记、专职组织员待学校党委集中换届之后进行及时补充。
具体问题32:党务干部培训不够。2018年5月,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省高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要求“高校要健全党务干部常态化培训机制,每年对党支部书记进行1次全员培训,确保党务干部每年至少参加一次集中培训”,校党委至2019年11月未对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干部进行集中培训,党务干部对党建工作不熟悉,机关党委管理的34个党支部2016年至2019年每年都把“组织生活会”开成“民主生活会”。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立行立改,于2020年6月19日,邀请省直机关工委二级巡视员王恩宏来校,为全校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200余人,作题为《党支部工作的规范操作与创新实践》的专题讲座。二是制定《贵州医科大学党员教育培训计划(2020-2023)》,确保每年对党支部书记、党务干部开展集中培训不少于1次。三是由党委组织部负责,加强对各基层组织生活的监督指导。
具体问题33:党费收缴管理使用混乱。
一是党费收缴不规范。2015年至2019年11月,校党委管理的24个党委(党总支)中有6个党委(党总支)每年底一次性收缴全年度党费、有9个党委(党总支)按季度或者半年收缴一次党费。同时有的党员交纳党费不足额。比如,生物与工程学院教工第一支部1名党员2019年度以及2名党员2015年度交纳党费比例应为1.5%,实际均按1%的比例交纳党费。二是党费管理不合规。全校有18个党委(党总支)管理的党支部党费收缴后暂存在支部书记个人手上,年终才统一存入党费账户。省委组织部2018年12月明确各基层党组织将所属党员交纳的党费收齐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汇入党费账户,但全校24个学院党委(党总支)仍是在2019年底才将本年度党费存入学校党费账户。三是违规使用党费。2018年4月、5月,学校先后违规使用党费发放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系列活动奖金以及报销1名人员参加省委党校公共安全与突发事件专题研讨班培训费,以上两笔党费的使用均未经校党委集体研究。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责令相关人员做出书面检查并补交党费共计869.39元。二是将违规使用党费从学校自有资金业务活动费用账户退回党费专户,今后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格使用和管理党费。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费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黔组电明字〔2018〕18号)要求,于2020年5月25日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2020年度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贵医组字〔2020〕4号),进一步明确党费使用标准及范围,严格收缴标准并按月交纳,党费收缴凭据报党委组织部备案,每学期定期对党费收缴情况进行通报。
具体问题34:党员发展管理不力。帮助引导青年教师和高层次人才向党组织靠拢力度不足。截至2019年11月,学校有群众和共青团员身份青年教师114人、群众身份高层次人才54人。2015年至2019年11月,没有一名青年教师加入中国共产党,却有4名加入民主党派;仅有1名高层次人才加入中国共产党,却有7名加入民主党派。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修订完善《贵州医科大学校院两级领导班子成员、党员学科带头人联系优秀青年教师制度》,明确校党委每学期至少听取1次各学院关于青年教师和高层次人才发展党员工作汇报,进一步压实校院两级党委班子成员责任。二是制定下发《关于制定贵州医科大学2020年发展党员计划的通知》(贵医组字〔2020〕3号),科学分配发展党员名额,明确要把高知识群体、中青年教师和学术骨干、优秀留学归国人员和优秀大学生作为发展重点。
具体问题35:党员发展不规范。生物与工程学院2017年12月发展的1名党员和基础医学院2018年12月发展的1名党员入党材料落款时间大多数是铅笔填写,导致时间可以随意更改;生物与工程学院2018年12月发展的1名党员《入党志愿书》中以入党介绍人意见代替支部大会接收预备党员决议。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分管校领导及校纪委书记分别于2020年6月12日、6月30日对生物与工程学院和基础医学院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二是邀请省直机关工委二级巡视员王恩宏来校,为全校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作专题知识讲座培训。三是于2020年6月8日,制定下发《关于开展2020年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督查工作的通知》(贵医组字〔2020〕6号),由党委组织部牵头,在各基层党委(党总支)之间开展1次交叉检查,进一步压实基层党组织工作责任。
具体问题36:选派驻村“第一书记”未转党组织关系。2016年4月至2018年10月,校党委选派驻村任第一书记的5名干部驻村期间党组织关系未转至所在村党支部,巡视指出后才转接党组织关系。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于2019年11月10日,已将5名驻村干部组织关系转递到所在村党支部。二是对全校挂职、借调及科技副职等需要转党组织关系的人员进行全面清查,并严格督促按时转接组织关系,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具体问题37:“三超两乱”问题突出。
一是违规“低职高配”干部。2016年12月28日、2018年12月25日、2019年4月12日,校党委分别提拔3名人员任研究生工作部正处级副部长、校团委正处长级副书记、附属医院正处级工会副主席。二是违规变相设置职务名称。校党委超出“三定”规定以“正副处级干部”名义变相设置非领导职数配备干部。2016年12月28日,校党委分别将1名人员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副主任提拔为正处级干部、1名人员由贵州医科大学科技开发公司业务部主任提拔为副处级干部。三是违规设置内设机构。2015年5月,校党委未经编制部门批准,违规设置贵州医科大学群众工作中心(原贵阳医学院群众工作中心),并按照常设的正县级事业单位配备干部和进行管理。
整改落实情况:待学校党委集中换届后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对违规“低职高配”干部、变相设置职务进行纠正调整。撤销贵州医科大学群众工作中心(原贵阳医学院群众工作中心),现有干部由学校党委统筹调整。二是对“三超两乱”情况进行认真排查,举一反三,及时纠正,坚决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干部职数管理,严格按规定职数配备干部。三是相关的干部工作待党委换届后进行及时调整。
具体问题38:干部监督管理存在不足。违反年度考核制度。2016年12月、2017年6月,有2名干部先后因违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的规定,2名干部受处分当年年度考核应为“不确定等次”,但学校对两人的年度考核结果却为“合格”,且正常晋升薪级工资。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管理办法》及相关工资待遇处理规定。二是结合处分情况,将相关2名干部2016年年度考核结果调整为“不定等次”,调低薪级,并清退多发的薪级工资。
具体问题39:个别干部长期吃“空饷”。2016年9月至2019年11月,个别干部自称患有过敏性紫癜,在既未提供有效疾病证明,也未履行请假手续的情况下,三年多不到岗上班。校党委对此不闻不问,依旧发放绩效和全额基本工资。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校党委高度重视,深刻反思,责成人事处负责牵头,各职能处室、各学院配合,于5月21日,在全校范围内开展1次“吃空饷”大排查,严肃劳动纪律,杜绝此类情况发生。二是按照《贵州医科大学劳动纪律管理办法》(校政发〔2018〕92号)要求,责令当事人完善请假手续,并调减其工资待遇。三是经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免去当事人处级干部职务。
(五)“落实巡视、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部分问题未加整改”方面
具体问题40:突出问题未加整改。2013年12月至2015年3月,贵医“更名办公室”在科技开发公司报销申请更名为大学有关费用56.78万元,其中发放3名校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等36人“申大”加班费及电话补贴12.5万元,至2019年11月仍未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责令科技开发公司负责提供清退人员名单,由计划财务处负责清退工作。截至目前,36人领取的各类费用12.89万元,现已全部追缴退回。二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
具体问题41:少数人员长期借款金额较大,多达944.28万元。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按照财政厅借款清理的要求,招标引入第三方审计,根据第三方审计意见按照流程对借款进行调整和核销。计划财务处已于 6月底完成该次账务处理,该问题已整改完毕。二是责成计财处严格按照《贵州省公职人员借款管理办法》规定,制定完善《贵州医科大学公职人员借款管理办法》《贵州医科大学公务卡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个人借款管理,确有必要的借款必须三个月内归还,逾期未还的将从其工资中扣除,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具体问题42:贵州医科大学科技开发公司未经学校同意自行降低门面租金70.8万元。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责成科开公司将所辖门面全部移交给后勤管理处(后勤集团)管理,并将新校区学生宿舍架空层门面全部关停。二是由资产管理处负责,进一步健全完善资产出租管理办法,并抓好贯彻落实。三是分管校领导对科开公司班子成员进行了约谈。
具体问题43:2015年校办、教务处及法医司法鉴定中心在出差费中违规报销餐费6773元。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针对巡视反馈问题,根据学校党委要求,校长办公室于2020年4月14日前往南校区财务处缴纳退回违规报销餐费3131元,并于5月9日收到财务处结算票据;教务处于2020年4月14日前往南校区财务处缴纳退回违规报销餐费2068元;法医司法鉴定中心于2020年5月8日前往南校区财务处缴纳退回违规报销餐费1648元,并于5月9日收到财务处结算票据。
具体问题44:贵州医科大学所属科技开发公司2014年至2016年计提在公司上班但属于贵州医科大学事业编制13人工资、误餐补贴等记入科开公司费用71.06万元,实际发放48.24万元。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已责令科开公司相关人员将所领48.24万元经费退回科开公司账户,并将相关退款明细及财务凭证提供给计划财务处。二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进一步规范绩效工资发放。
具体问题45:科开公司发放贵州医科大学校长助理、校办和党办工作人员等12人加班费5400元。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根据省委巡视要求,学校党委已责令科开公司于2019年12月底,将发放校长助理、校办和党办工作人员等12人加班费5400元退回学校财务处并于2020年1月上交财政。
三、主动担当、勇于作为,凝聚改革发展正能量
校党委从事关党的建设和学校改革发展的高度出发,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真警醒”原则,严肃对待反馈问题,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全校上下呈现抓整改、促发展的良好氛围,责任意识树立起来,工作机制进一步理顺,规章制度日趋完善,营造了风清气正的办学办医良好生态环境,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紧盯反馈问题,立行立改见实效
校党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一周一调度”, 全面落实“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份方案、一套台账、一抓到底”“五个一”机制,先后22次召开党委会、民主生活会、专题会、调度会,印发整改方案2项,下发督办通知6次,开展集中理论学习15次;巡视整改办公室建立工作台账,紧盯问题表现,倒排工期、挂图作战,通过“三表”(整改进度表、督办建议表、建章立制表)、“三单”(整改事项通知单、整改问题催办单、整改问题提醒单)、“三色”(已完成的问题标注为绿色、正在整改的问题标注为黄色,未按时间节点完成整改的标注为红色),强化统筹督办,坚持日盘点、周汇总,逐条逐项对标核实、对账销号,确保整改落实的每项工作、每个环节都经得起检验。如,针对少数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四风问题,清退违规领取绩效31.31万元,评审费11.82万元、公款报销聚餐费13.4万元;再如,针对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严格问题,将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上思政课,列入学校教学计划。自巡视整改以来,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及其他班子成员带头讲党课、上思政课共计20余次,带动各基层党委(党总支)书记讲党课60余人次,上思政课174人次;并组织开展全校基层党组织书记及党务干部知识培训等。
(二)狠抓制度建设,建章立制重长效
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经验,积极推动制度建设。目前,已制定出台或修订完善《贵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贵州医科大学科研财务助理管理办法》《贵州医科大学纵向科研经费(自然科学类)管理办法》《贵州医科大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追责问责办法》《贵州医科大学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贵州医科大学关于全面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贵州医科大学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中共贵州医科大学委员会工作规则》《贵州医科大学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及《贵州医科大学校院两级领导班子成员、党员学科带头人联系优秀青年教师制度(试行)》等22项规章制度。通过建章立制,促进管党治党形成常态、办学治校形成规范。
(三)加强督查督办,正本清源转作风
校党委、校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时刻关注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及移交问题线索办理工作,经常过问工作推进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困难和问题。校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带队深入一线督导,采取日常调度、专项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既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又查认识、查责任、查作风,不断加大巡视整改“力度”、提高巡视整改“准度”、强化巡视整改“深度”,以“外在压力”倒逼各单位(部门)将巡视整改抓到位、抓到底,以“监督常在”促进巡视整改常态化、长效化。针对巡视反馈问题,党政班子成员共开展约谈201人次,诫勉谈话2人次,其中对处级干部开展约谈188人次、诫勉谈话1人次,科级及以下人员12人次、诫勉谈话1人次,对处级干部批评教育1人次,给予1名聘用人员解除劳动合同处理。进一步加大执纪监督力度,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
(四)搞好统筹兼顾,实现融合显成效
坚持把巡视整改与推动学校党的建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干部队伍建设、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工作有机结合,作为自我纠错、自我纠偏的过程,统筹推进、有序衔接,促进教学、科研、医疗、管理、服务等工作有序开展,以巡视整改助推大排查、大检修、大整治,进一步推动学校各项中心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截至7月6日,巡视反馈指出的5个方面、45项具体问题,已整改完成42项,基本整改完成1项(问题7:学生拖欠学费、住宿费情况),暂未消化解决2项:党务工作队伍配备不齐(问题31)及“三超两乱”(问题37),均待学校党委集中换届后完成。
四、持续整改、巩固成效,以巡视成效助推学校内涵建设与事业高质量发展
目前,我校巡视整改工作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取得成效的同时,还需要从长效机制上持续发力,必须持之以恒、久久为功。下一步,学校党委将紧紧围绕省委巡视反馈意见,以6月23日,贻琴省长亲临我校作形势政策报告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以巡视整改为契机,以“钉钉子”精神全面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确保整改任务见底清零,整改成果持续巩固。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保持力度不减,持续推进整改到位
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思想不松,分层分类、持续用力深入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深化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情况复杂、暂未消化解决的问题,要集中用力、啃硬骨头、打歼灭战,合力进行攻坚。巡视整改办公室要及时将整改情况向省纪委省监委、省委教育工委及省委巡视办有关部门报告;校纪委要主动加强与省纪委省监委第六监督检查室及派驻第十一纪检监察组的工作对接与请示,推动有关问题尽快解决。同时,注重探索规律、总结经验、形成亮点,推动学校巡视整改任务和校内巡察工作提质升级。
(二)强化建章立制,巩固拓展整改成效
以巡视整改为契机,注重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紧盯疑难问题、复杂问题和重点问题,推动建章立制,促进管党治党形成新常态、办学治校形成新规范。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坚持将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上思政课,列入教学计划;把贯彻落实教育部党建工作“20条”、省委高校党建重点工作任务“27条”和《贵州省基层党建提升年实施方案》“22条”紧密结合,统筹谋划、一体推进,高质量完成各项党建目标任务。二是推进预算外资金管理制度建设,确保预算外资金、科研项目经费、工程建设项目经费等依规依矩使用;同时,针对创收经费管理方面,力求在更大程度上统筹平衡学校、部门及个人之间利益,让学校发展成果惠及广大师生。三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干部实绩考评体系,把优秀年轻干部选拔上来,使整改真正成为促进工作思路完善、促进干部作风转变、促进学校改革发展的重要契机。
(三)压实“两个责任”,将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
以纠正“四风”、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完善制度建设为突破口,盯紧基础设施建设、物资设备采购、招生录取、选人用人、后勤保障、科研课题等重点领域,在内涵建设、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引育等方面查找和解决存在问题,及时解决广大师生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党的组织路线,逐级压实管党治党“两个责任”,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通过持续深入反“四风”、转作风,以优良党风促校风、强教风、正医风、改会风、带学风。坚持从党委班子及成员做起,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性和强烈的担当精神,把“两个责任”层层压紧压实。
(四)深化成果运用,推动学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切实把整改工作与破解学校改革发展中的难点问题和深层次矛盾结合起来;与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快“双一流”引领内涵建设,推动“第五轮学科评估”及“增博扩硕”取得实效等中心任务结合起来,强化思政队伍及党务干部队伍建设,牢牢把握高等教育基本规律,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不偏离,坚持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不放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标准不降低,进一步巩固巡视成果带来的事业发展新气象、新风貌,逐步形成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合舟共济、共谋发展的浓厚氛围,努力将整改成果转化为指导今后工作的方向标,转化为全校上下改进作风、加快改革发展、深化学校内涵建设与质量提升的强大动力。
抓好巡视整改,是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也是推进学校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学校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将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慎终如始弘扬“抗疫”精神,以巡视整改为契机,不断开创我校改革发展和党建工作新局面,以实际行动向省委、省委教育工委和全校教职医护员工生交出一份满意答卷,不断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发展迈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51-88416211;邮政信箱:贵州医科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
来源: http://www.gzdis.gov.cn/xsxc/bjxsxc/xsgz/202009/t20200924_63421793.html?from=singlemess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