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受让企业国有产权须提供信用“身份证”
24.07.2015 13:07
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
记者从贵州省发改委了解到,为充分发挥信用惩戒机制在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中的风险控制和防范作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贵州省规定,企业国有产权(不含国有实物资产处置)在公开转让过程中,受让方须提供个人信用报告,转让人需查询受让人相关信用记录。
其中,受让方为企业的,受让企业应提供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内容包括:受让方的资质、经营情况、财务情况、在公共领域的信用记录、风险提示等;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
贵州省明确,转让方将受让方的信用状况作为竞争性转让条件的重要参考因素。有关部门将按照相关规定加大对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监管,将转让环节使用信用报告和信用承诺作为检查、稽查、审计等活动的重要依据。
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
24.07.2015 13:07
故
事
成品油行政许可公示(高速公路新建20191011)
依据《行政许可法》和《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贵州省成品油市场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审核,以下拟建高速公路加油站符合《贵州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规划布点(2018-2020)》 ,商务之窗
成品油行政许可公示(投资主体变更20191011)
现对拟变更投资主体和重新核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商务之窗
关于促进贵州农产品市场销售项目拟奖补企业的公示
为充分发挥餐饮业对贵州农产品的消费扶贫作用,商务之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