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司法改革 法官要唱“主角” 法院不能独角
贵州今年初启动法院系统司法改革,从建立动态的法官员额制着手,组建新型审判团队,优化配置审判资源。新的改革举措实施以来,贵州司法改革试点法院呈现出各方面力量向审判“主业”聚集,服务保障向法官“主角”聚焦的积极变化。随着改革推向纵深,法院需要凝聚更多方面的助力。
一天能审13案“法院比当事人着急”
今年1月,贵州在分别代表城区、城郊、农村和少数民族地区的贵阳市花溪区、遵义市汇川区、黔南州贵定县和黔东南州榕江县4个基层法院启动司法改革,建立“简化立案、精化审判、强化执行、细化监督”的审判运行机制。
尽管基层试点法院改革才8个多月的时间,但改革带来的变化已十分明显,突出表现就是案件审判效率大幅提高,特别是一些案件当庭宣判率明显提升。试点法院均在改革中实行案件繁简分流,有的在立案庭设置速裁组,开辟速裁快车道。尽力实现当庭宣判、当庭送达文书,大大减少当事人诉累。
汇川区法院速裁组年轻法官刘畅创造了一天完成13个庭审的“最高记录”。一名当事人向汇川法院递了起诉书后,习惯上认为需要漫长等待,就去厦门度假了。没想到,刚到厦门不久就接到主审法官刘畅的开庭通知。这名当事人一时感到“诧异”,刘畅告诉他:“法院比你着急。”刘畅告诉记者,在不违反法定程序的前提下,尽快提高效率也是司法公正的体现。
汇川区法院院长赵正新说,虽然员额制改革让全院的法官数量在原来的基础上减少6个人,但体现办案质效的一些数据却稳步上升。以今年一季度为例,法院裁判法官人均办案数93.3件,超过2014年半年的人均办案量,当庭文书送达率达到32.3%,同比提升14.9个百分点,当庭裁判率达79.2%,同比提升18.8个百分点,平均移送案件天数缩短到16.5天,同比减少17.2天。
贵定县法院院长蒙胜清表示:“改革之初,我心里还犯嘀咕,法官抢着办案自然好,但会不会由此降低案件审判质量。几个月下来,从反馈来看,担心是多余了,单就判决书的质量来说,比以前好很多。因为有办案责任制卡着,法官自律性增强了。”
法官职位门槛提高“薪金”改善
贵州省高院院长孙潮说,贵州法院改革的重点是在组织变革中去激发法官能动性,坚持以法官和审判为核心,花了大力气把审批制改成法官决策制。
记者采访了解,试点法院员额制改革和审判架构重组,搅动了法院内部“一潭静水”,法官群体积极性和能动性被“点亮激活”。尤其是,员额制改革提升了法官“含金量”。
一方面,法官职位门槛提高,地位变得更加令人尊崇。在入额法官遴选过程中,试点法院纷纷提高“门槛”,好中选优。如贵定县法院改革前有法官职称的有53人,此次定额为27人,且要预留9个员额空间,即从53人中遴选出了18人。“一般的法官选上了,反而有几个以前的庭长没选上。”蒙胜清说,入额法官显然与改革前法官“含金量”不可同日而语。
另一个重要方面则是法官“薪金”改善。试点法院采取绩效“以案定补”,法官及辅助人员按比例“分成”,多劳多得。据贵州省高院改革办介绍,综合下来,主审法官平均每月增加收入2000多元,办案质效最好的法官增长幅度更大。
记者在几家试点法院看到,“让审判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的改革设计正在试点法院不断强化落实。“案件随机分到法官头上,法官自己做出判决,除重大案件,不需再请示汇报。”汇川法院法官贾怒说。
花溪法院院长吴莎说:“法官是法院的绝对主角,我和班子成员都有重回法官岗位办案的冲动了”。
“改革不是独角戏”纵深推进还需多方助力
受访人员反复强调“改革不是法院的独角戏”。他们表示,随着改革不断向纵深推进,初步呈现良好局面的同时,来自人员分流、经费保障方面的压力也“与日俱增”。而这需要多个部门加以重视并加快进行配套改革。
首先,科学稳妥地进行人员分流。在试点法院,法官员额优化后遇到了人员合理分流难题。试点法院建议,尽快出台法院人员分类管理政策,根据人员类别、年龄、工作岗位、工作年限等因素,完善人员分类管理的过渡办法。
其次,加快建立健全保障机制。记者采访了解到,目前试点法院的财政保障政策尚未清晰,改革中遇到经费保障压力。为了改革稳妥进行,基层希望能完善保障政策,明确相关措施和意见,保障司法改革顺利推进。
再次,探索司法辅助人员市场化引进方式。试点法院认为,按照法院工作特点及司法改革发展趋势,司法辅助人员的工作将会大量通过市场化、社会化的方式进行。他们建议,加快完善司法辅助人员职业保障政策和制度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