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启动农村金融信用体系地方标准制定工作

16.10.2014  18:43
       

  由于农村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农村产权制度残缺、农户缺乏合法有效的抵押物等因素的影响,金融机构不愿、不敢贷,农户想贷、要贷但达不到贷款条件,影响农业、农村发展。为有效解决农民贷款难问题,促进“三农”发展,省委诚信办、省农信社自2006年开始在全省启动农村金融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经过8年探索实践,农村金融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截至2014年9月末,全省已创建农村金融信用县(市)10个,信用乡镇528个,信用村8406个,信用组60137个。从2010年末至今,累计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1492亿元,惠及550万户农户。

  为更好的服务农业、农村发展,加快农村金融信用体系建设,尽快将试点建设经验总结,形成标准以便在全省推广,省委诚信办、省质监局、省农信社进一步运用标准化的原理和方法,启动农村金融信用标准体系建设工作。7月初,由省委诚信办、省农信社联合申报的贵州农村金融信用体系地方标准项目获省质监局立项。10月10日,省质监局、省信用联社联合召开贵州省农村金融信用体系建设地方标准研讨会,省委政研室、省政府金融办等14家单位的代表20余人对以《信用农户》、《信用村组》、《信用乡镇》、《信用县市》等为主要内容的农村金融信用标准体系进行了充分讨论,并提出了标准修改的意见和建议。《农村金融信用体系》标准的制定,对提升全省农村信用工程创建水平,通过改善农村信用环境,解决“三农”贷款难,进一步改善农村信用环境,促进“诚信贵州”建设,促进贵州经济快速发展,更好惠农具有积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