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四举措保障旅游景区食品安全
强化旅游景区食品安全综合治理,保障广大群众和游客食品安全是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依法履职,服务贵州全域旅游发展战略的重要职责。日前,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全省旅游景区食品安全综合整治方案》,明确围绕三个重点、采取四项举措实施旅游景区食品安全综合治理。
一是突出监管重点,强化专项整治。明确了商场超市、集贸市场、餐饮服务单位、高速公路服务区(休息区)、车站码头及旅游景区周边为监管重点区域,小餐饮、小摊贩、小作坊等食品“三小”为监管重点业态,特色食品、节令食品和13类日常消费量较大的酒类、茶叶、饮料、大米等为监管重点品种。采取拉网式排查、监督抽检和市场检查相结合方式,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利用过期变质原料加工制作食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两超一非”等违法行为。
二是突出关键环节,加强隐患排查。明确了监督检查的十个重点环节,包括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关键环节操作规程、主体资格和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落实、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库房储存食品管理、凉菜加工制作、餐厨废弃物处置、生产加工设备消杀,以及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主体第一责任制落实。通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督导问题单位限期整改。
三是突出重点时段,强化安全保障。明确采取派驻食品安全监督人员到旅游景区主要区域及主要酒店开展全程监督保障,对临时餐饮供应点实施24小时监督;深入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和信息公示,推进餐饮示范创建和旅游景区农家乐示范建设;指导加强食品从业人员管理等手段,强化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重点节日期间旅游景区食品安全保障。
四是加强日常监管,规范经营行为。明确采取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和飞行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旅游景区景点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主体生产经营行为的日常监督检查,实现旅游景区景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日常监督检查全覆盖,督促引导旅游景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高度重视,强化领导狠抓落实,深化治理工作力度,建立完善应急预案,加大宣传引导力度,不断提升工作质效,确实保障全省旅游景区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取得实效,人民群众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