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困难群众救助体系全覆盖
截至目前,我省托底民生安全网已基本建立——
困难群众救助体系全覆盖
记者从省民政厅了解到,近年来,我省通过建立实施农村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受灾人员救助等多项社会救助政策,不断织牢编密托底民生安全保障网。截至目前,全省托底民生安全网已基本建立并覆盖所有困难群众,他们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农村低保是目前我省覆盖面最大的民政兜底保障政策,共保障260.9万人。自2007年以来,我省连续12年提高农村低保标准,目前全省农村低保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应退则退、按标施保”。2017年,我省农村低保最低一档标准达3528元/年,2018年将达3876元/年。
同时,我省创建分类施保政策,对农村低保对象中的老年人、残疾人、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群体,在发放基本保障金的基础上,再按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20%增发特殊困难补助金。贵州还创建农村低保季节性缺粮户粮食救助制度,对农村低保对象中耕地少、劳动力缺乏、自产粮食不能满足基本口粮且不能通过其他渠道解决基本口粮问题的家庭,每年6月至8月通过发放粮食给予救助。
医疗救助对确需救助的困难群众全覆盖,把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2015年至2017年,全省共资助参合参保880万人次,实施住院救助70万人次,实施重特大疾病住院救助7.6万人次,人均获助3015元,共对21.3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住院救助,有效遏制了因病致贫。
临时救助及时全面。2017年,全省共对31.2万易地扶贫搬迁贫困移民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4.74亿元,投入临时救助资金954万元,解决贫困群众子女因就学发生的困难。
受灾人员救助高效有序。2015年以来,我省累计下拨应急救灾资金21.1亿元,调拨应急救灾物资价值超过7000万元,有效遏制受灾群众因灾致贫返贫。
特困人员(包括城市“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对象等)救助供养制度全面建立,目前全省共有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1168所,床位8万余张。其中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50%,位居全国第6位。
留守儿童关爱救助保护体系基本建成,有效推动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生存环境、成长环境、法制环境、关爱环境等方面的改善,事实无人监护、失学辍学、无户籍等突出问题得到妥善解决。2017年全省留守儿童总数较2015年减少52.9万人。
另外,面对突发原因造成群众生活困难和生存危机的现象,贵州全面建立起以“主动发现、快速响应、社会力量参与”为主要内容的“救急难”工作机制,及时发现生活困难的群众并实施托底救助。2017年,全省共实施急难救助2675人,人均获助1.84万元,其中主动救助315人。(记者 曾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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