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围绕基本民生保障 优先考虑“公益性”

23.11.2018  20:41

贵州出台《关于深入推进民政系统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

围绕基本民生保障 优先考虑“公益性

  11月21日,贵州出台《关于深入推进民政系统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根据该《意见》,贵州将围绕基本民生保障、社会治理创新及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民政业务,加快研究制定修订民政急需、社会急用的重点标准和关键技术标准,优先制定公益性强的民政标准。

  《意见》由省民政厅和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出台,将通过标准体系的建立及标准的研制、实施、宣传贯彻,将有效的优化和完善地方标准体系,强化标准的实施与监督,夯实标准化工作基础,增强标准化服务能力,充分发挥标准服务、支撑和引领民政事业发展的重要作用,加快全省民政标准化建设工作步伐,为贵州经济社会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根据民政范围内不同行业、不同领域、不同组织的性质和特点,贵州将先易后难、分步推进民政标准化工作,建立多元共治的标准化工作机制和协调配套的新型民政标准体系。通过点上提升、面上推广,推进试点示范,发挥试点单位的示范效应,引领和带动全省民政系统标准化工作发展。

  为充分发挥全省民政系统参与民政标准化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共同推进民政标准化建设的新格局。贵州将围绕基本民生保障、社会治理创新及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民政业务,加快研究制定修订民政急需、社会急用的重点标准和关键技术标准,优先制定公益性强的民政标准。

  按照《意见》,到2020年,贵州全省民政系统管理标准体系基本建立,民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内部管理规范,民政窗口单位和基层民政经办机构将普遍实行服务标准化。(记者 刘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