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贵州大学第三次代表大会关于纪委工作报告的决议

31.12.2014  23:09

(2014年12月27日中共贵州大学第三次代表大会通过)

中国共产党贵州大学第三次代表大会审查、批准中国共产党贵州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大会充分肯定了校纪委的工作。大会认为,学校第二次党代会以来,特别是近五年来,在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委坚强有力的领导下,经过全校各单位、各部门和广大师生员工的共同努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惩防并举、突出重点,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取得新的明显成效,为学校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大会要求,学校新一届纪委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切实贯彻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深入推进高等学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意见》,聚焦中心任务,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强化执纪,严格监督,严肃问责,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大会强调,要继续加强对纪律检查工作的领导,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不断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的成果,深入推进作风建设,有效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切实妥善解决师生员工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持续加大廉政风险防控、监督检查和惩治腐败力度,充分发挥纪律约束、法律制裁和责任追究的震慑作用;扎实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构建起“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进一步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通过努力,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更加健全,立德树人、风清气正的校园生态不断形成,为落实学校第三次党代会作出的各项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为建设具有区域特色的领军型高水平大学提供有力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