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方:“两个女人的法庭”让法律“人见人爱”

30.12.2014  16:55

贵州大方县百纳法律宣传队在学校开展各种宣传活动。

 

  中新网贵州频道12月30日电 题:贵州大方:“两个女人的法庭”让法律“人见人爱

 

  作者 张丹莉

 

  “从组建到现在‘女子法律宣传队’(以下称宣传队)到现在,百纳法庭案件调撤率由2011年不到80%提高到三年来平均95%以上,在2014年上半年更是达到了100%的调撤率。在7月,百纳人民法庭还获得最高人民法院授予的‘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取得这样的成果,宣传队功不可没。”说起宣传队贵州省大方县人民法院百纳人民法庭庭长、宣传队队长王琼脸上洋溢着自豪和骄傲。

 

  在2014年10月20日以前,百纳人民法庭全庭仅有庭长王琼及书记员刘莹两人,辖区群众开玩笑说百纳人民法庭是“两个女人的法庭”。然而就是这“两个女人的法庭”带领由18个人组建的宣传队将法庭辖区的老百姓带上了一条知法、懂法、守法的路。

 

  贵州省大方县人民法院百纳人民法庭管辖对象是大方县百纳、三元、星宿三个乡,辖区面积284余平方公里,人口43000余人。

 

  “以前在办案过程中,发现的很多老百姓都不懂法律,法律意识淡薄,不懂法怎么能守法呢?这也是民间纠纷高发易发等问题的原因。”王琼想,有一个怎么样的方式能让老百姓能够自觉学法、懂法、守法呢?一番思考后,把法律宣传融入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文艺表演中,组建宣传队成了王琼的选择。

 

  2011年9月宣传队成立,成立之初人数为10人,随着宣传活动的深入开展,现队伍壮大为18人。她们中年龄最大的65岁,年龄最小的27岁,18名宣传队员来自于辖区的文艺爱好者、熟悉法律知识的积极分子、离退休女干部、女骨干教师等。

 

  “开始的时候我们在赶集天发资料,然后是走村串户、上门服务,发现成效太低,后来我们想用文艺表演的方式来传宣,吸引力会不会更大,老百姓会不会更感兴趣?第一次演出后,效果非常好,于是就一直延续了下来。”百纳乡已退休的纪委书记、宣传队副队长黄忠先介绍,每次的演出的主题都是先到村里调研,看看老百姓近期需要什么样的法律知识,确定主题,然后再根据主题来编排节目。

 

  在工业园区,宣传队会把拖欠农工工资、房屋拆迁、征地补偿等纠纷中会使用到的法律知识,通过小品、快板的形式展现出来,让园区工人和百姓可以直观的了解到如何日通过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学校,宣传队将禁毒知识融入到诗歌、歌舞中,并在表演中展示毒品种类、危害等,通过小品来展示如何抵制毒品。

 

  三年来,宣传队通过各种不同的方式方法,巡回乡镇、学校、园区、村寨开展各种宣传活动,化解各种纠纷,让辖区百姓的法律意识得到了提高。贵州省大方县百纳乡新华村支部书记陈正荣说,“百纳法庭女子法律宣传队,不但给我们带来了喜悦与欢乐,还让大家学到了不少法律知识,我平常也经常用这些法律知识来解决工作和生活遇到的矛盾纠纷。

 

  据了解,宣传队成立以来,深入辖区村寨宣传60余次,发放资料40000余份,化解矛盾纠纷240余起。

 

  王琼表示,领导的关怀、百姓的认可,是百纳人民法庭的荣誉,同时也是责任,更是鞭策。今后百纳人民法庭将不断推出便民利民新举措,以百姓“听得懂、能学会”的方式广泛宣传依法治国方略,努力打造公开、透明、温馨的服务型法庭,为群众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