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对干部年度考核实行扶贫工作实绩“一票否决”制

09.12.2015  16:28

    新华网贵州频道12月9日电(记者杨洪涛)为加快落实大扶贫战略行动,贵州建立并完善对扶贫开发干部实绩考核体系,将扶贫开发工作纳入各级各部门对干部职工的年终考评,严格考核并兑现奖励。

    根据贵州省近日出台的相关规定,组织部门将把脱贫攻坚实绩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在脱贫攻坚第一线考察识别干部,激励各级干部到脱贫攻坚战场大显身手。

    对扶贫绩效考核“一般”的党政领导、部门领导、干部将进行组织调整,对扶贫绩效考核突出的将予以重用;对表现优秀、符合条件的基层干部、“第一书记”将优先提拔使用,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干部采取召回管理、岗位调整、约谈问责等方式进行处理。

    同时,省对省直部门和市(州)领导班子及成员、市(州)对市直部门和县领导班子及成员、县对县直部门和乡(镇)领导班子及成员年度考核实行扶贫工作实绩“一票否决”制。

    此外,贵州还规定,凡年度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未完成的班子不能评为好班子、单位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不能评为一等,工作任务未完成的个人不能评先评优,两年内不得提拔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