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综述
公平正义是人民安居乐业,国家长治久安的保障。“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机关提出的努力目标和明确要求,也是人民群众的殷切期盼。
2015年,贵州检察机关以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规范监督程序,提高监督质量和水平,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严防冤假错案 让人民群众感受公平正义
2015年,贵州省检察院从来信来访中发现线索,经立案复查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促使杨明服刑近20年的申诉案件再审并改判无罪,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反响。
据了解,该省检察机关坚决贯彻中央、省委疑罪从无的原则,建立健全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长效机制,加大对认为确有错误裁判的监督力度。2015年,提出刑事抗诉169件、提出民事行政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63件;严肃查办司法人员贪赃枉法、徇私舞弊职务犯罪80人;在全国率先出台排除非法证据的具体指导意见,经排除非法证据不批捕49人,不起诉19人。
探索提起公益诉讼 强化对行政权力监督
今年1月13日,福泉市法院开庭审理贵州省锦屏县检察院诉该县环保局怠于履行职责行政公益诉讼一案,并当庭作出一审判决,支持了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确认锦屏县环保局对鸿发石材公司、雄军石材公司等企业污染环境怠于履行监管职责的行为违法。这是全国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以来首例宣判的案件。该案宣判后被人民日报、新华网、检察日报等媒体报道,社会反响较好。
据了解,2015年7月,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全国人大授权下发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方案》,将贵州省确定为首批十三个试点省份之一。贵州检察机关根据高检院统一部署,稳步探索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探索对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不履行或怠于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截止2月1日,共报送公益诉讼案件线索9件,提起公益诉讼案件2件。
畅通群众诉求渠道 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一名居住在贵州边远山区的申诉人,在接受完当地县检察院预约的四级联合视频接访后说:“我多年来的诉求得到反映,视频接访很方便!”
据了解,目前,贵州已建成全省三级检察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互联互通的远程视频接访系统,覆盖率达100%。通过视频接访127件,接待群众145人,化解信访老案11件。
2015年,该省检察机关通过检察长接访活动,接待群众来访863件1195人,批办案件636件,直接答复294件,办理结案569件。
此外,该省检察机关深入开展重大矛盾集中化解“百日攻坚战”专项活动,共排查和办理重大信访积案32件。
深入开展刑事执行检察 保证法律正确实施
2015年,贵州检察机关着力加强对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重点加强对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等“三类罪犯”刑罚变更执行的监督,坚决防止“以权赎身”、“提钱出狱”等问题,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1486件。
据了解,贵州检察机关在开展社区矫正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察活动中,共核查发现脱管129人、漏管104人、虚管1041人,向相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291件,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41件。
同时,该省检察机关还对465件案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提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建议460件,有关机关采纳建议452件,采纳率为98.26%;对90件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案件进行了监督,其中公安机关7件,检察机关83件,开展巡视检察158次,专项检察17次。
[责任编辑:黄远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