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残疾人就业扶贫资金变股金
我省扩大试点,残疾人就业扶贫资金变股金——
持股残疾人年分红不低于800元
《贵州省残疾人就业扶贫资金变农村残疾人股金扩大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日前印发。省残联在总结石阡、镇远等县开展该项试点的基础上,决定在全省范围内扩大试点,旨在增加贫困、重度和特殊困难残疾人家庭收入,攻克我省深度贫困的最后堡垒,确保在脱贫攻坚战、同步小康过程中不让一个残疾人掉队。
据介绍,该实施方案跟进全省农村“三变”改革(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探索推进残疾人就业扶贫资金帮助特困残疾人投资入股、共享分红的收益模式,有效建立贫困残疾人和农村经济实体利益联结机制,增加贫困残疾人股份收益。
省残联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强化农村经济实体(农村专业合作社、扶贫基地和村集体经济实体)对残疾人的辐射带动能力,让贫困残疾人、重度残疾人和特殊困难的残疾人在精准帮扶中逐步形成输血、造血、脱贫、致富的发展链,实现一次投入、长期滚动受益的良性循环,为全省全面开展残疾人就业扶贫资金变农村残疾人股金积累经验、提供借鉴,助推我省残疾人脱贫攻坚、同步小康行动。
实施方案明确,省残联将在我省紫云、关岭、道真、望谟等14个深度贫困县选择部分贫困人口相对集中的村开展试点,各市(州)、仁怀市重点在非深度贫困县的极贫乡镇和深度贫困村选择一定数量的村作为试点。非试点地区可根据当地实际,参照本方案开展残疾人就业扶贫资金变农村残疾人股金工作。
试点县残联统筹各项资金,确定所需资金、入股人数、不同类型残疾人差异持股份额和资助标准等。通过一次性投入,确保每名持股残疾人每年获得不低于800元的稳定分红收益。
省残联表示,扩大试点过程中,对于措施有力、绩效突出、资金管理规范、老百姓满意度高的试点县将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并给予一定资金奖励。对于弄虚作假、违规挤占挪用资金的地区,将严厉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记者 曾秦)
[责任编辑: 吴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