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法院向执行难问题全面宣战

16.05.2016  16:20

5月13日,记者从贵州省高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贵州省法院要以全方位、“立体战”的方式,向执行难问题发动进攻,同时,发布全省法院执行工作白皮书。

白皮书》显示,2013年至2015年,贵州省各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50183件,执结141523件,同比分别上升50.64%和43.38%;执行到位标的金额505.02亿元,同比上升194.75%。但是,执行工作仍面临一些突出困难和问题,如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相当一部分被执行人逃避应履行的法律义务、有的执行人员存在消极执行、拖延执行和选择执行现象。

不折腾、不观望、不纸上谈兵、不搞花架子。”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局副局长陈永兴说,贵州省决定2016年在全省各级法院实施“四三二一”工作部署,开展四项行动、推进三项建设、落实两项责任、组织一项活动,以全方位、“立体战”的方式,向执行难问题宣战。

立案一年以上有财产未执结案件开展清理

全省各级法院要集中清理执行立案一年以上有财产未执结案件,同时集中登记核实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陈永兴说,通过清理行动,要使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基本执行完毕,使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台账清晰,为有财产可供执行后及时恢复执行做好准备。

据悉,此项行动分为建立台账、边清边执、中期检查、总结验收四个步骤,活动至12月31日结束。在行动中,各级法院将对2015年5月31日前立案、有财产未执结案件,以及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进行清理核实,逐案登记造册,做到两类案件分列台账、分别统计。对已核实查明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执结率达到70%以上,标的金额到位率达60%以上。

陈永兴介绍,真正意义上的“执行难”,是指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但因各种原因难以执行,即常讲的“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特殊主体难动、协助执行部门难求”。而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法律上称为“执行不能”,不是难不难的问题,这类案件占了很大一部分。

在本次清理行动中,对于执行不能的案件,各级法院将以一定形式向社会公示,接受人民群众和当事人监督。

最大限度压缩失信“老赖”逃债空间

全省法院开展反规避抗拒执行惩戒失信整治行动,在2016年底前,各级法院对被执行人不如实申报财产、转移隐匿财产、不积极履行法律义务甚至暴力抗拒执行等行为,及时、依法进行整治,最大限度压缩失信“老赖”逃债空间。

据悉,行动分为动员部署、攻坚实施、检查总结三个阶段。对被执行人规避、抗拒执行的行为,将依法及时地采取纳入失信名单,同时联合信用惩戒、罚款、司法拘留、追究拒执罪等措施。

同时,对依法纳入失信“黑名单”的被执行人,法院将与民航、铁路、边防等部门协作,限制其乘飞机、坐高铁、出国(边)境等高消费,

此外,全省各级法院还将逐步落实国家发改委等44家单位达成的联合惩戒合作协议,不断拓展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信用惩戒的范围和深度,形成多部门、多行业、多领域、多手段联合信用惩戒工作新常态,对失信被执行人在行业信用评定、评优评先、融资信贷、公共项目招投标、补贴性资金发放等方面予以联合惩戒,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制”。

全力减少久访不息的执行信访案件

全省法院对涉执行信访案件信访人的回复率应达100%,化解率不低于60%。”陈永兴表示,

贵州省法院在做好日常执行信访接待处理工作的同时,对截止2016年5月进京赴省访的执行信访案件,以及各中院辖区内长期访、重复访的执行案件进行集中清理,采取各种措施和方式予以化解,全力减少久访不息的执行信访案件,促进全省法院执行工作步入良性轨道。

据悉,行动分为安排部署、集中梳理,注重实效、集中化解,抽查检查、总结验收三个阶段,在行动中,要对重点清理的执行信访案件一并梳理、逐案登记、建立台账。

同时,对所有纳入化解范围的涉执信访案件,明确牵头领导及责任人,确定化解进度时间表和结案时限。明确牵头领导及责任人后,要主动约谈信访人,认真、耐心听取其诉求,在法律范围内,想尽办法,确保按期化解。

此外,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局副局长崔凤芹表示,今后一段时期,各级法院将大力推进网络执行查控等执行信息化建设,实现对被执行财产的“一网打尽”;进一步推动跨部门、跨行业信息互通共享,共同惩戒失信行为;不断强化执行监督,对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等行为进行问责;推行执行体制机制改革,以改革促发展。(赵 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