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清理规范性文件推进简政放权

25.04.2016  22:36

    新华社贵阳4月25日电(记者汪军)记者从贵州省法制办获悉,针对全省各地各部门2011年至2015年期间制定的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贵州启动全面清理工作,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

    清理工作要求,对规定任务已完成、适用期已过或者调整对象已消失的,要宣布失效;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与法律法规规章等上位法规定不一致,存在地方保护、行业保护、影响市场公平竞争,依据缺失,特别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等方面内容的规范性文件,要予以修改或废止;对规范性文件之间明显不协调、相互抵触的,要按照法制统一的有关要求进行处理。

    清理工作结束后,各地各部门要及时通过门户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布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建立公布机制对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实行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并根据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情况及时做出调整并向社会公布;未列入继续有效目录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此次清理旨在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责任编辑: 刘昌馀]